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对年产18000吨纳米氧化硅、34000吨半导体CMP抛光液和115万平方米CMP抛光垫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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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对年产18000吨纳米氧化硅、34000吨半导体CMP抛光液和115万平方米CMP抛光垫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纳米氧化硅、*吨半导体CMP抛光液和*平方米CMP抛光垫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 (略) D-10-3地块

建设单位:衢州博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 (略) D-10-3地块,土地属性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07亩。本项目总投资*万元,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采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生产方式,最终形成年产6000t/a纳米氧化硅(硅溶胶产品)、*t/a半导体CMP抛光液、*平方米CMP抛光垫、4192t/a硫酸钠的生产规模,其中纳米氧化硅产品总产量为*t/a,6750t/a普通硅溶胶自用于氧化硅抛光液的原料,其余6000t/a硅溶胶产品作为产品外售。项目劳动定员80人,24小时/天连续运转(抛光垫等产品白班制),年生产周期300天,生产实行四班三倒工作制,厂区不设宿舍。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积极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建设生 (略) 理设施。 2、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三级水喷淋、水+碱二级喷淋、二级冷凝+三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等技术对工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车间按规范进行设计、布局;水泵、空压机组等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有条件可加装密闭间或隔声罩,进出口均设有柔性接头、配置消声器;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进行 (略) 暂存,危险废物由资 (略) 置,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联系人: (略) (略) 智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纳米氧化硅、*吨半导体CMP抛光液和*平方米CMP抛光垫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 (略) D-10-3地块

建设单位:衢州博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 (略) D-10-3地块,土地属性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07亩。本项目总投资*万元,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采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生产方式,最终形成年产6000t/a纳米氧化硅(硅溶胶产品)、*t/a半导体CMP抛光液、*平方米CMP抛光垫、4192t/a硫酸钠的生产规模,其中纳米氧化硅产品总产量为*t/a,6750t/a普通硅溶胶自用于氧化硅抛光液的原料,其余6000t/a硅溶胶产品作为产品外售。项目劳动定员80人,24小时/天连续运转(抛光垫等产品白班制),年生产周期300天,生产实行四班三倒工作制,厂区不设宿舍。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积极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建设生 (略) 理设施。 2、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三级水喷淋、水+碱二级喷淋、二级冷凝+三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等技术对工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车间按规范进行设计、布局;水泵、空压机组等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有条件可加装密闭间或隔声罩,进出口均设有柔性接头、配置消声器;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进行 (略) 暂存,危险废物由资 (略) 置,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联系人: (略) (略) 智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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