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新增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申报和第四季度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进行动态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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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新增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申报和第四季度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进行动态审核的通知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 (略) (略)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及《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新增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报名期限和第四季度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进行动态审核的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和已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 (略) 非农业户口;

2.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低保家庭;

3.无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城镇住房租赁补贴:

1.两口及两口人以上家庭只有一个人享受低保的;

2.已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3.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超出15平方米;

4.按照规定不得申请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和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一份;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所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房屋出租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

5.如申请人家庭有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婚姻状况证明。

四、新申请及动态审核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享受低保 (略) 、居委会(以下简称受理机关)领取并如实填写《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个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填写完毕后按规定的时间交回受理机关;

2.受理机关收齐资料后负责到民政、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有关内容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街 (略) 、天义镇政府;

2.街 (略) 、天义镇政府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宁城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3.宁城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城县 (略) 站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五、2024年新增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和第四季度已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动态审核申报时间:

1.新增城镇住房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5日,申请人到享受低保 (略) 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毕后交回受理机关,逾期不予办理。

2.已享受城镇住房补贴动态审核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5日,已享受城镇住房补贴家庭申请人到享受 (略) 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毕后交回受理机关,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将取消享受权利。

宁城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 (略) (略)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及《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新增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报名期限和第四季度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进行动态审核的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和已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 (略) 非农业户口;

2.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低保家庭;

3.无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城镇住房租赁补贴:

1.两口及两口人以上家庭只有一个人享受低保的;

2.已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3.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超出15平方米;

4.按照规定不得申请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和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一份;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所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房屋出租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

5.如申请人家庭有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婚姻状况证明。

四、新申请及动态审核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享受低保 (略) 、居委会(以下简称受理机关)领取并如实填写《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个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填写完毕后按规定的时间交回受理机关;

2.受理机关收齐资料后负责到民政、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有关内容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街 (略) 、天义镇政府;

2.街 (略) 、天义镇政府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宁城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3.宁城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城县 (略) 站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五、2024年新增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和第四季度已享受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动态审核申报时间:

1.新增城镇住房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5日,申请人到享受低保 (略) 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毕后交回受理机关,逾期不予办理。

2.已享受城镇住房补贴动态审核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5日,已享受城镇住房补贴家庭申请人到享受 (略) 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毕后交回受理机关,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将取消享受权利。

宁城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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