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水标加工项目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水标加工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 (略) 依法对( (略) (略) 水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水标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祥 (略) 6号厂房3二楼(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海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水标加工项目选址于 (略) 祥 (略) 6号,主要从事水标加工,总投资#元, (略) (略) 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1200m2,项目拟聘用职工1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加工水标#张。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拟经出租方化 (略) 理 (略) (略) 最终纳入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理 (略) 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设置单独的调墨间、印刷车间、覆油膜车间、晾干车间,各车间均为单独隔间密闭 (略) ,项目拟在丝印机、覆油膜设备、固化设备 (略) 、 (略) 上方设置集气罩;项目有机 (略) 域密闭及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 (略) 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配套建设一般固 (略) 、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烫金废纸、不合格品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废清洁抹布、废活性炭、废印刷版、废UV灯、含油抹布、废机油和原料空桶等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 (略) 依法对( (略) (略) 水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水标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祥 (略) 6号厂房3二楼(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海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水标加工项目选址于 (略) 祥 (略) 6号,主要从事水标加工,总投资#元, (略) (略) 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1200m2,项目拟聘用职工1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加工水标#张。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拟经出租方化 (略) 理 (略) (略) 最终纳入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理 (略) 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设置单独的调墨间、印刷车间、覆油膜车间、晾干车间,各车间均为单独隔间密闭 (略) ,项目拟在丝印机、覆油膜设备、固化设备 (略) 、 (略) 上方设置集气罩;项目有机 (略) 域密闭及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 (略) 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配套建设一般固 (略) 、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烫金废纸、不合格品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废清洁抹布、废活性炭、废印刷版、废UV灯、含油抹布、废机油和原料空桶等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编:#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