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价出资、入股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价出资、入股服务指南
“新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价出资、入股))”服务指南 | ||||||||
事项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价出资、入股) | |||||||
设定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
受理条件 |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作价出资、入股发生权属转移的。 | |||||||
办理部门 | 新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是否可预约办理 | 是 | |||||||
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 是 | |||||||
窗口办理地址 | 新化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厅 | |||||||
网上办理地址 | http://**:7388/home、http://**:7388/home | |||||||
窗口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1.0738-*;2.网上咨询地址:湖南 (略) :http://zwfw-http://**.cn/ | |||||||
投诉方式 | 1.0738-*;2.网上投诉地址:湖南 (略) :http://zwfw-http://**.cn/ |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3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 |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 是否可容缺受理 | 容缺受理时限 | 容缺受理材料提交方式 | 说明 |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否 |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否 |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登记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个人提供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 | 否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 原件 | 否 | (1)买卖、互换、作价等合同或协议; (2)继承、遗赠材料;(3)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及权属转移材料; (4)共有人增加或减少的协议;份额转移协议; (5)导致权属变化的生效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 原件 | 否 |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原件 | 否 | ||||||
税费缴纳凭证 | 原件 | 否 | ||||||
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 是否可容缺受理 | 容缺受理时限 | 容缺受理材料提交方式 | 情形说明 | |||
特别程序 | ||||||||
收费情况 | 1.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2.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 |||||||
结果名称 | 不动产登记证书 | |||||||
结果领取方式 | 当场领取/窗口自取/邮寄。涉及给付、补助类事项,应注明钱款发放方式。 | |||||||
特殊注意事项 | ||||||||
流程图 | 见附件 |
注:1.事项名称:业务办理项名称,与“ (略) +政务服务” (略) 保持一致;
2.申报材料: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指任何申请人办理该事项均需提交相关材料的清单;特殊情形提交清单指针对特殊人群或特定情况除通用情形下的材料外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清单;
3.特别程序:指该事项办理除常规受理、初审、审核、审批等环节外,涉及其他需与申请人互动的特殊环节,如:现场勘查、听证等环节。
“新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价出资、入股))”服务指南 | ||||||||
事项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价出资、入股) | |||||||
设定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
受理条件 |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作价出资、入股发生权属转移的。 | |||||||
办理部门 | 新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是否可预约办理 | 是 | |||||||
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 是 | |||||||
窗口办理地址 | 新化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厅 | |||||||
网上办理地址 | http://**:7388/home、http://**:7388/home | |||||||
窗口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1.0738-*;2.网上咨询地址:湖南 (略) :http://zwfw-http://**.cn/ | |||||||
投诉方式 | 1.0738-*;2.网上投诉地址:湖南 (略) :http://zwfw-http://**.cn/ |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3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 |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 是否可容缺受理 | 容缺受理时限 | 容缺受理材料提交方式 | 说明 |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否 |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否 |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登记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个人提供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 | 否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 原件 | 否 | (1)买卖、互换、作价等合同或协议; (2)继承、遗赠材料;(3)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及权属转移材料; (4)共有人增加或减少的协议;份额转移协议; (5)导致权属变化的生效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 原件 | 否 |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原件 | 否 | ||||||
税费缴纳凭证 | 原件 | 否 | ||||||
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 是否可容缺受理 | 容缺受理时限 | 容缺受理材料提交方式 | 情形说明 | |||
特别程序 | ||||||||
收费情况 | 1.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2.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 |||||||
结果名称 | 不动产登记证书 | |||||||
结果领取方式 | 当场领取/窗口自取/邮寄。涉及给付、补助类事项,应注明钱款发放方式。 | |||||||
特殊注意事项 | ||||||||
流程图 | 见附件 |
注:1.事项名称:业务办理项名称,与“ (略) +政务服务” (略) 保持一致;
2.申报材料: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指任何申请人办理该事项均需提交相关材料的清单;特殊情形提交清单指针对特殊人群或特定情况除通用情形下的材料外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清单;
3.特别程序:指该事项办理除常规受理、初审、审核、审批等环节外,涉及其他需与申请人互动的特殊环节,如:现场勘查、听证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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