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雪青《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关于宋雪青《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宋雪青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振兴委兴泰花园2号楼,地号:53-11-48-2-073;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0)第53-11-48-073号;分摊面积:20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78年7月1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宋雪青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雪青
2024年11月14日
权利人宋雪青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振兴委兴泰花园2号楼,地号:53-11-48-2-073;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0)第53-11-48-073号;分摊面积:20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78年7月1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宋雪青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雪青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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