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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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公示

《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公示

由苍南 (略) 编制的《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 (略) 部修改》于2021年4月获县政府批复实施,51-2地块在该控规中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内需配建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四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但是该控规未明确四类设施的面积规模和建设要求,另外该地块还存在未明确土地使用兼容性及兼容比例要求、图则缺少沿公共绿地及西侧地块的建筑后退距离、停车配建标准过时等问题。近期, (略) 场及实际建设需求,需要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对该地块的配套设施规模及用地兼容性等方面进行论证,以更好地指导地块的开发建设。受浙江苍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委托,特编制《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1)区位分析

台商小镇51-2地块位于灵溪镇玉苍大道北侧、山海大 (略) 交叉口西南向,地块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2)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目前51-2地块内 (略) 居民中心、旧厂房和临时工棚建筑, (略) 堆场及临时停车场,其余用地大部分为农田及水系,这些用地 (略) 于闲置状态。

地块周边 (略) 有玉苍大道、 (略) (略) ,其中玉苍大道位于地块南侧, (略) 宽度约56 米;山海大道位于地块的东侧, (略) 宽度约42米; (略) 位于地块北侧(尚未建成), (略) 宽度18米。

三、论证深化内容

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对51-2地块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规划论证,论证内容及结论如下:

(1)台商小镇51-2地块的“社区服务中心”宜改为“社区服务站”,“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宜改为“文化活动站”,和地块内的“医疗卫生服务站”均按“五分钟生活 (略) 配套设施”等级进行配置。

(2)台商小镇51-2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单项规模面积均按《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2018年)》“五分钟生活圈居住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单项规模面积上限的0.85系数取值。配建规模分 (略) 服务站85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230平方米。

(3)台商小镇51-2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略) 宜沿地块北 (略) 或地块南侧沿滨河公共绿地进行布置,设施宜 (略) 或沿河的建筑首层。

(4)台商小镇51-2地块沿南侧滨河公共绿及西侧住宅用地的多层建筑后退距离均为不小于3米;停车配建标准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

(5)台商小镇51-2地块商业用地的兼容性要求为:商业用地(0901),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宜大于等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且不大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

四、附图

01.区域位置图

02.论证前图则

03.论证后图则


PicPDF(略)7.pdf

苍南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8日


《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公示

由苍南 (略) 编制的《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 (略) 部修改》于2021年4月获县政府批复实施,51-2地块在该控规中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内需配建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四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但是该控规未明确四类设施的面积规模和建设要求,另外该地块还存在未明确土地使用兼容性及兼容比例要求、图则缺少沿公共绿地及西侧地块的建筑后退距离、停车配建标准过时等问题。近期, (略) 场及实际建设需求,需要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对该地块的配套设施规模及用地兼容性等方面进行论证,以更好地指导地块的开发建设。受浙江苍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委托,特编制《浙江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配套设施规划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1)区位分析

台商小镇51-2地块位于灵溪镇玉苍大道北侧、山海大 (略) 交叉口西南向,地块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2)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目前51-2地块内 (略) 居民中心、旧厂房和临时工棚建筑, (略) 堆场及临时停车场,其余用地大部分为农田及水系,这些用地 (略) 于闲置状态。

地块周边 (略) 有玉苍大道、 (略) (略) ,其中玉苍大道位于地块南侧, (略) 宽度约56 米;山海大道位于地块的东侧, (略) 宽度约42米; (略) 位于地块北侧(尚未建成), (略) 宽度18米。

三、论证深化内容

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对51-2地块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规划论证,论证内容及结论如下:

(1)台商小镇51-2地块的“社区服务中心”宜改为“社区服务站”,“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宜改为“文化活动站”,和地块内的“医疗卫生服务站”均按“五分钟生活 (略) 配套设施”等级进行配置。

(2)台商小镇51-2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单项规模面积均按《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2018年)》“五分钟生活圈居住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单项规模面积上限的0.85系数取值。配建规模分 (略) 服务站85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230平方米。

(3)台商小镇51-2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略) 宜沿地块北 (略) 或地块南侧沿滨河公共绿地进行布置,设施宜 (略) 或沿河的建筑首层。

(4)台商小镇51-2地块沿南侧滨河公共绿及西侧住宅用地的多层建筑后退距离均为不小于3米;停车配建标准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

(5)台商小镇51-2地块商业用地的兼容性要求为:商业用地(0901),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宜大于等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且不大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

四、附图

01.区域位置图

02.论证前图则

03.论证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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