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F1#~F2#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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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F1#~F2#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略) (略) 关于阳江港海 (略) 丰头作业F1#~F2#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阳环建审〔2022〕13号

2022年6月24日

(略) (略)

阳西县溪头镇丰头岛东侧岸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08号,邮编:*
联系电话:0662-*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略) (略) 关于阳江港海 (略) 丰头作业F1#~F2#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阳环建审〔2022〕13号

2022年6月24日

(略) (略)

阳西县溪头镇丰头岛东侧岸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08号,邮编:*
联系电话: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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