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县永平镇帽村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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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县永平镇帽村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平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永平镇帽村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永平镇帽村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代码:2411-350824-04-01-(略))建设,对削减入河污染物、保护流域水质、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永平镇昭信村、中湍村、帽村村。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永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完善昭信村、中湍村和帽村村污水 (略) 理系统:共建 (略) 5560m、污水井检查井156座、入户管1700m、人工湿地水质净化 (略) 共1100㎡;建设唐屋村和钩坑村氮磷生态拦截沟1850m,配套生态透水坝9座、生态环境修复900㎡。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24.(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六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1月15日

抄送: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略) 、 (略) 武平 (略) 。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1月15日印发

永平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永平镇帽村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永平镇帽村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代码:2411-350824-04-01-(略))建设,对削减入河污染物、保护流域水质、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永平镇昭信村、中湍村、帽村村。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永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完善昭信村、中湍村和帽村村污水 (略) 理系统:共建 (略) 5560m、污水井检查井156座、入户管1700m、人工湿地水质净化 (略) 共1100㎡;建设唐屋村和钩坑村氮磷生态拦截沟1850m,配套生态透水坝9座、生态环境修复900㎡。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24.(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六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1月15日

抄送: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略) 、 (略) 武平 (略) 。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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