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2024年1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2024年1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 (略) 生产车间项目 | 文成县百丈漈微园8号楼1-3层 | 温州 (略) | 温州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浴室柜的企业。企业租赁位于文成县百丈漈微园8号楼的现有厂房作为经营场所,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套浴室柜的生产规模。企业员工共为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采用单班制,白班工作8时。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涂装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打磨粉尘经滤芯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最终输送至文成县百丈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车 (略) ,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噪声影响; ②对噪声相对较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沉淀渣、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滤芯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收集的含漆粉尘、废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废洗枪水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需委托有资 (略) 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 (略) (略) (略) 窗口
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 (略) 生产车间项目 | 文成县百丈漈微园8号楼1-3层 | 温州 (略) | 温州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浴室柜的企业。企业租赁位于文成县百丈漈微园8号楼的现有厂房作为经营场所,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套浴室柜的生产规模。企业员工共为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采用单班制,白班工作8时。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涂装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打磨粉尘经滤芯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最终输送至文成县百丈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车 (略) ,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噪声影响; ②对噪声相对较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沉淀渣、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滤芯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收集的含漆粉尘、废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废洗枪水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需委托有资 (略) 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 (略) (略) (略) 窗口
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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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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