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律师担任太仓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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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律师担任太仓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专业法律工作者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现决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公开选聘12名律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略) 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熟悉行政法理论与实务,精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领域相关业务,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执业律师;曾任法官、检察官或者从事过政府法治工作的律师,其担任法官、检察官或者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的经历视同律师执业经历;

(四)热心政府公共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 (略) 罚及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或者律师协会 (略) 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截止到2024年11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或者律师协会 (略) 分。曾受 (略) 分、 (略) 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纳入选聘。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研 (略) 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二) (略) 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审议;

(三) (略) 行政复议应诉疑难复杂案件研究;

(四) (略) 涉复议涉诉法律事务研究;

(五)参与行政复议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

(六) (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言献策;

(七)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材料:

(1)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参与或代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状)、代理词、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书、本人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意见以及所获相关荣誉证书等。

3.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com。

(二)资格审查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评价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任的律师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任

公示期间未有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满,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聘任。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联系电话:*,*。

附件: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聘报名表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专业法律工作者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现决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公开选聘12名律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略) 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熟悉行政法理论与实务,精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领域相关业务,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执业律师;曾任法官、检察官或者从事过政府法治工作的律师,其担任法官、检察官或者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的经历视同律师执业经历;

(四)热心政府公共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 (略) 罚及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或者律师协会 (略) 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截止到2024年11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或者律师协会 (略) 分。曾受 (略) 分、 (略) 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纳入选聘。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研 (略) 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二) (略) 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审议;

(三) (略) 行政复议应诉疑难复杂案件研究;

(四) (略) 涉复议涉诉法律事务研究;

(五)参与行政复议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

(六) (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言献策;

(七)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材料:

(1)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参与或代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状)、代理词、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书、本人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意见以及所获相关荣誉证书等。

3.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com。

(二)资格审查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评价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任的律师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任

公示期间未有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满,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聘任。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联系电话:*,*。

附件: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聘报名表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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