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 (略) 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三楼行 (略)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环保技改项目 | 石河子十户滩新材料 (略) 南区 | (略) | 新疆锦绣 (略) | 建设内容:技改项目主要包括洗煤生产线;公用工程主要有液氧罐等;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封闭改造原料库(包括洗精煤库、水洗后洗精煤堆场、木片堆场)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冶 (略) 理设施(脱硫脱硝设施)、浇 (略) 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矿热炉烟气经“袋式除尘+臭氧脱硝+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烟气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表3新建企业及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排放浓度限值;浇铸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表3新建企业及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外购商混,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147团十户滩 (略) 理厂。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煤废水、脱硫废水,洗煤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蒸发结晶后蒸发产生水循环使用。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施工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的要求;运营 (略) 主要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 (略) 理。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浇铸除尘灰储存在除尘器灰仓内,由建材厂综合利用;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石膏库内,由建材厂利用或运至一般工业固 (略) 置场;洗煤淤泥暂存在煤泥池,外售给火电厂等单位综合利用;废盐需进行危险鉴定,未鉴定前 (略) 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 (略) 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三楼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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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环保技改项目 | 石河子十户滩新材料 (略) 南区 | (略) | 新疆锦绣 (略) | 建设内容:技改项目主要包括洗煤生产线;公用工程主要有液氧罐等;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封闭改造原料库(包括洗精煤库、水洗后洗精煤堆场、木片堆场)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冶 (略) 理设施(脱硫脱硝设施)、浇 (略) 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矿热炉烟气经“袋式除尘+臭氧脱硝+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烟气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表3新建企业及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排放浓度限值;浇铸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表3新建企业及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外购商混,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147团十户滩 (略) 理厂。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煤废水、脱硫废水,洗煤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蒸发结晶后蒸发产生水循环使用。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施工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的要求;运营 (略) 主要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 (略) 理。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浇铸除尘灰储存在除尘器灰仓内,由建材厂综合利用;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石膏库内,由建材厂利用或运至一般工业固 (略) 置场;洗煤淤泥暂存在煤泥池,外售给火电厂等单位综合利用;废盐需进行危险鉴定,未鉴定前 (略) 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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