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生物质颗粒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年产生物质颗粒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创新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
项目名称 | (略) 创 (略) 年产生物质颗粒(略)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创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蛟塘 (略) 102号港雄工业园2号厂房之三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投资1129.(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为租 (略) 中已建成的厂房(1栋1层建筑物,总高度为14.15m),占地面积为6770m2,总建筑面积为6470m2,年生产生物质颗粒(略)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进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略) 理。 二、废气:破碎、粉碎、筛选、制粒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喷淋塔”(TA001)处理,再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的粉尘、废滤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 (略) (略) 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 (略) 理。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纳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 (略) 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破碎、粉碎、筛选、制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肇庆市创新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
项目名称 | (略) 创 (略) 年产生物质颗粒(略)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创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蛟塘 (略) 102号港雄工业园2号厂房之三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投资1129.(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为租 (略) 中已建成的厂房(1栋1层建筑物,总高度为14.15m),占地面积为6770m2,总建筑面积为6470m2,年生产生物质颗粒(略)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进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略) 理。 二、废气:破碎、粉碎、筛选、制粒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喷淋塔”(TA001)处理,再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的粉尘、废滤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 (略) (略) 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 (略) 理。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纳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 (略) 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破碎、粉碎、筛选、制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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