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 (略) 将晋熙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通过公开招租,用地面积5085.55平方米,属存量建设用地。由太湖县 (略) (原太湖县长 (略) )竟得。现已委托安徽 (略) 编制临时建筑设计方案,拟建展厅、办公用房、司机休息室、附属用房等临时建筑,建筑面积约2051.07平方米,容积率0.4,建筑密度34.86%,绿地率9.3%。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优化调整方案在项 (略) 站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期: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太湖县自然资 (略) 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
电话:0556-(略)
地址:太湖县晋 (略) 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