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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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略)

传 真:0477-(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城钻探2024 年苏11 区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配套天然气管

线项目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境内

中 (略) (略) (略)

(略) 则渊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鄂托克旗境内;主要位于苏 11 区块,4#管线部分位于苏 10 区块。本工程仅为气田内部集输天然气管线建设,不涉及天然气单井、集气站的建设,共建设 4 条天然气输气管线,管线全长 12.(略)km。

项目总投资 556.4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63 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补口废气、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采取洒水抑尘,土方使用苫布覆盖,设置施工围挡,选用环保焊材,优化补口工艺,采用尾气达标车辆;合理安排运输及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队设移动环保厕所,施工期生活污水暂存罐储存后由罐车拉运至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查汗敖包嘎查集中 (略) (略) 理。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注意对施工机械定期维修保养;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临时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主要包括废焊材、边角料等,施工废料中有利用价值的尽量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收集后送填埋 (略) 置;生

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桶,每天施工结束后带回施工队居住地,倒入当地生活垃圾桶;试压前清管废渣集中收集后与施工垃圾一同送当地建筑垃圾 (略) 置。项目无固废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

项目临时占地 (略).72m2;管道所 (略) 域主要为牧草地、沙地和灌木林地。根 (略) 现状植被类型,采用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略).72m2。并保证植被恢复程度不低于施工前。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所建设的管线为天然气集气管线,无其它附属设备设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 (略) 于完全密闭系统内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正常工况下,本工程管线全封闭地埋敷设,输送的天然气不会与地表水及地下水发生联系,输送作业无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在发生泄漏事故的状态下,根据预测结果,污染物最大影响距离为 34.65m,根据项目影响范围内无分散式饮用水井,因此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分散式饮用水井。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埋于地下,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进行管线建设,运营期由中 (略) (略) (略)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因此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

管道所 (略) 域主要为天然牧草地、沙地和灌木林地,运营期经过生态恢复,植被生长逐渐恢复正常。管道沿线近侧不能再行种植深根植物,但受工程影响的(略)生植被均属一般常见种,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 (略) 部植被生境破坏而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因此对植物生长影响不大。管道工程完工后,

随着植被的恢复,动物的生存环境得以复原,部分暂时离开的动物将回到原来的栖息地,由管道施工造成的对动物活动的影响消失。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略)

传 真:0477-(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城钻探2024 年苏11 区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配套天然气管

线项目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境内

中 (略) (略) (略)

(略) 则渊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鄂托克旗境内;主要位于苏 11 区块,4#管线部分位于苏 10 区块。本工程仅为气田内部集输天然气管线建设,不涉及天然气单井、集气站的建设,共建设 4 条天然气输气管线,管线全长 12.(略)km。

项目总投资 556.4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63 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补口废气、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采取洒水抑尘,土方使用苫布覆盖,设置施工围挡,选用环保焊材,优化补口工艺,采用尾气达标车辆;合理安排运输及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队设移动环保厕所,施工期生活污水暂存罐储存后由罐车拉运至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查汗敖包嘎查集中 (略) (略) 理。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注意对施工机械定期维修保养;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临时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主要包括废焊材、边角料等,施工废料中有利用价值的尽量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收集后送填埋 (略) 置;生

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桶,每天施工结束后带回施工队居住地,倒入当地生活垃圾桶;试压前清管废渣集中收集后与施工垃圾一同送当地建筑垃圾 (略) 置。项目无固废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

项目临时占地 (略).72m2;管道所 (略) 域主要为牧草地、沙地和灌木林地。根 (略) 现状植被类型,采用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略).72m2。并保证植被恢复程度不低于施工前。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所建设的管线为天然气集气管线,无其它附属设备设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 (略) 于完全密闭系统内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正常工况下,本工程管线全封闭地埋敷设,输送的天然气不会与地表水及地下水发生联系,输送作业无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在发生泄漏事故的状态下,根据预测结果,污染物最大影响距离为 34.65m,根据项目影响范围内无分散式饮用水井,因此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分散式饮用水井。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埋于地下,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进行管线建设,运营期由中 (略) (略) (略)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因此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

管道所 (略) 域主要为天然牧草地、沙地和灌木林地,运营期经过生态恢复,植被生长逐渐恢复正常。管道沿线近侧不能再行种植深根植物,但受工程影响的(略)生植被均属一般常见种,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 (略) 部植被生境破坏而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因此对植物生长影响不大。管道工程完工后,

随着植被的恢复,动物的生存环境得以复原,部分暂时离开的动物将回到原来的栖息地,由管道施工造成的对动物活动的影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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