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城镇燃气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城镇燃气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 (略) 城镇燃气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范围为城镇燃气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一)城镇燃气领域问题线索
1.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在燃气报装、用气服务等方面落实打折扣,未按公示价格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违规收取气瓶租金、检测费用等问题;
2.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暗箱操作、“萝卜招标”,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违规确定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招标问题,以及资金挪用等问题;
3.燃气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城镇燃气企业违规入股,纵容默许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超期经营,违法违规授予燃气特许经营权,违法违规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借经营许可审批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
4.执法人员在燃气领域执法检查中走马观花、敷衍应付,搞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甚至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与违法违规燃气企业搞权钱交易,不按照规 (略) 罚、避重就轻;借监管执法之机“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问题线索
1.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消防许可,与违法企业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为消防审验或备案抽查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等问题;
3.利用职务之便为建设单位规避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的随机抽查,与违法企业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举报渠道
受理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825-(略)。
举报地址: (略) (略) 663号建设大楼1612室
邮政编码:(略)
四、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请留存举报证据材料,提供尽量详细的线索,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姓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主要情况,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受理单位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1月18日
为 (略) 城镇燃气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范围为城镇燃气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一)城镇燃气领域问题线索
1.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在燃气报装、用气服务等方面落实打折扣,未按公示价格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违规收取气瓶租金、检测费用等问题;
2.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暗箱操作、“萝卜招标”,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违规确定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招标问题,以及资金挪用等问题;
3.燃气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城镇燃气企业违规入股,纵容默许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超期经营,违法违规授予燃气特许经营权,违法违规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借经营许可审批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
4.执法人员在燃气领域执法检查中走马观花、敷衍应付,搞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甚至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与违法违规燃气企业搞权钱交易,不按照规 (略) 罚、避重就轻;借监管执法之机“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领域问题线索
1.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消防许可,与违法企业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为消防审验或备案抽查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等问题;
3.利用职务之便为建设单位规避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的随机抽查,与违法企业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举报渠道
受理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825-(略)。
举报地址: (略) (略) 663号建设大楼1612室
邮政编码:(略)
四、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请留存举报证据材料,提供尽量详细的线索,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姓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主要情况,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受理单位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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