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崇明公路物资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上海崇明公路物资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上 (略) (略) :

你 (略) 提交的《上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经审理查明:

(一)项目位 (略) 港沿 (略) (港沿 (略) 内),拟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新增 (略) 面材料再生工程。其中,拌合、出料等依托现有生产设施,生产规模维持不变,年产沥 (略) 面材料#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 (略) 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表》,网上公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二、我局经审查后,作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意见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及采用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设备,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采取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具体要求:

1、废旧沥青烘干废气G1-1、燃烧废气G1-2、G1-3、骨料烘干废气等 (略) 理后通过15米 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含沥青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关标准限值;沥青储存废气G1-5、混合料出料废气G2-1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等污染因子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关标准要求。各排气筒进出口 (略) 和监测采样孔。

加强设备和车间密闭性,厂区内设置洒水车,车间设除尘雾炮机,通过喷淋和冲洗地面,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和二次扬尘的产生。确保厂界颗粒物、苯并[a]芘、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标准限值。

2、 (略) 、防治噪声污染。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略) 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五)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备案、审批或核准。如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机关调整并导致环评审批权限发生变化时,你单位应另行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环评审批。

三、 (略) (略) 执法大队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12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 (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等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上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上 (略) (略) :

你 (略) 提交的《上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经审理查明:

(一)项目位 (略) 港沿 (略) (港沿 (略) 内),拟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新增 (略) 面材料再生工程。其中,拌合、出料等依托现有生产设施,生产规模维持不变,年产沥 (略) 面材料#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 (略) 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表》,网上公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二、我局经审查后,作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意见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及采用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设备,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采取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具体要求:

1、废旧沥青烘干废气G1-1、燃烧废气G1-2、G1-3、骨料烘干废气等 (略) 理后通过15米 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含沥青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关标准限值;沥青储存废气G1-5、混合料出料废气G2-1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等污染因子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关标准要求。各排气筒进出口 (略) 和监测采样孔。

加强设备和车间密闭性,厂区内设置洒水车,车间设除尘雾炮机,通过喷淋和冲洗地面,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和二次扬尘的产生。确保厂界颗粒物、苯并[a]芘、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标准限值。

2、 (略) 、防治噪声污染。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略) 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五)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备案、审批或核准。如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机关调整并导致环评审批权限发生变化时,你单位应另行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环评审批。

三、 (略) (略) 执法大队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12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 (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等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上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