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沈海高速主线、互通匝道和互通连接线组成,建设内 (略) 工程(含互通、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及其他工程。其中沈海高速主线长度1.745km,设计起止桩号K372+096~K373+841.277,现状为双向八车 (略) ,路基宽度42m;互通匝道里程长度3.972km,设计速度120km/h,有单向单车道、单向双车道和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9m/10.5m/16.5m;互通连接线里程长度3.659km(含收费站 (略) 平交口3.212km及连接线延伸段0.447km),连接线整体自西向东布设,起点顺接互通A匝道上跨沈海高速和联十一线,而后与惠西大道和联十一联络线平交,途经顶村、坑内和邓厝,终点于后仁顺接现 (略) ,拟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六车 (略) 标准建设,收费站至辋紫 (略) 基宽度27m,连接 (略) 基宽度33m。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沈 (略) 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是国 (略) 沈海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利于实现 (略) 和 (略) (略) 、福厦高铁及沈海高速的互通互联,加强与完善了沈 (略) 与通道内高铁站、港口集疏运体系、城镇客货站场等的互通互联,实现不同交通方式的便携转换的需要;更是扩大对台交流合作、增强国防交通保障的需要。因此本互通建设是必要的,是紧迫的。
(略) 沈 (略) 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不存在环境制约性因素,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
综上,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后, (略) 沈 (略) 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 (略) 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若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联系人:(略) 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略) 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沈海高速主线、互通匝道和互通连接线组成,建设内 (略) 工程(含互通、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及其他工程。其中沈海高速主线长度1.745km,设计起止桩号K372+096~K373+841.277,现状为双向八车 (略) ,路基宽度42m;互通匝道里程长度3.972km,设计速度120km/h,有单向单车道、单向双车道和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9m/10.5m/16.5m;互通连接线里程长度3.659km(含收费站 (略) 平交口3.212km及连接线延伸段0.447km),连接线整体自西向东布设,起点顺接互通A匝道上跨沈海高速和联十一线,而后与惠西大道和联十一联络线平交,途经顶村、坑内和邓厝,终点于后仁顺接现 (略) ,拟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六车 (略) 标准建设,收费站至辋紫 (略) 基宽度27m,连接 (略) 基宽度33m。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沈 (略) 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是国 (略) 沈海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利于实现 (略) 和 (略) (略) 、福厦高铁及沈海高速的互通互联,加强与完善了沈 (略) 与通道内高铁站、港口集疏运体系、城镇客货站场等的互通互联,实现不同交通方式的便携转换的需要;更是扩大对台交流合作、增强国防交通保障的需要。因此本互通建设是必要的,是紧迫的。
(略) 沈 (略) 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不存在环境制约性因素,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
综上,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后, (略) 沈 (略) 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 (略) 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若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联系人:(略) 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略) 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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