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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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 (略) 迁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迁建项目(一期)

2. 建设单位: (略)

3. 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 验收生产概况: (略) 迁建项目(一期) (略) 民众街道锦 (略) 5号厂房B栋 (略) (项目所在地经纬度:N22°36′45.362″,E113°28′58.349″),项目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配件、通讯产品及其配件、汽车配件;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年产塑胶光学透镜(略)片。一期年产塑胶光学透镜(略)片。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略) (略) 排入民众镇生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民众涌;冷却塔用水及模温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定时补充少量损耗水,故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G1注塑、去边角工序废气密闭正压车间收集后二级活性 (略) 理后由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 (略) 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车间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 (略) 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 (略) 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⑥项目高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垫,距离墙体有一定间隔,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值。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交有一般工 (略) 处理;(3)危险废物:机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机油废抹布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固体废 (略) 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略)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6日。

(略)

2024年11月19日

,中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 (略) 迁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迁建项目(一期)

2. 建设单位: (略)

3. 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 验收生产概况: (略) 迁建项目(一期) (略) 民众街道锦 (略) 5号厂房B栋 (略) (项目所在地经纬度:N22°36′45.362″,E113°28′58.349″),项目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配件、通讯产品及其配件、汽车配件;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年产塑胶光学透镜(略)片。一期年产塑胶光学透镜(略)片。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略) (略) 排入民众镇生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民众涌;冷却塔用水及模温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定时补充少量损耗水,故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G1注塑、去边角工序废气密闭正压车间收集后二级活性 (略) 理后由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 (略) 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车间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 (略) 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 (略) 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⑥项目高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垫,距离墙体有一定间隔,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值。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交有一般工 (略) 处理;(3)危险废物:机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机油废抹布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固体废 (略) 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略)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6日。

(略)

2024年11月19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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