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关于乐山金石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公告公示||关于乐山金石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关于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乐市环审沐字〔2024〕11号
(略) (略)
关于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在沐川县 (略) ( (略) )企业 (略) 内,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3.(略)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是将原湿法熄焦系统同步改造建设为100t/h干熄焦系统,配套建设额定蒸发量57.5t/h的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干熄焦余热锅炉1台,配套建设一套18MW高温高压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原有湿熄焦装置为干熄焦检修时的备用设施。(备注:设计额定为100t/h,实际运行为75t/h。)二是回收消纳湿法熄焦改造为干熄焦后剩余水量,建设70t/h污 (略) 理系统。经处理完的水质达到中水标准,作为发电冷却塔和其它设备设施运行的补充水,达到污水零排放,年节水量约(略)吨/年。三是配套建设以上项目的公辅系统包括:原有热力能 (略) 、现有仪表自动控制、数字化、电力驱动变频化等节能升级改造和其它环保项目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于2024年07月18日取得沐川县 (略) 出具的《关于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沐行审农林水〔2024〕55号),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经《报告表》分析论证,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符合“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符合《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四川省、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相关要求。
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内容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 认真落实《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 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规模、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避免发生环境纠纷。
3.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1个容积约为10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 (略) 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废 (略) (略) 理 (略) 现有废水一起排入已建焦 (略) 理站,再与软水制备浓水、余热锅炉及冷却循环排污水一起进入新建废 (略) 理系统(70m3/h)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等,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立围墙,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采取湿法作业,定时清扫现场;施工中使用商品砼,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进出施 (略) 必须硬化,定期冲洗减少扬尘的产生。营运期干熄焦废气经钙基干法脱硫系统+防静电覆膜袋式 (略) 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17);炉顶、循环气体放散废气经管道送至焦炉烟气已建的1套双碱法脱硫+SCR脱硝+ (略) (略) 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粉尘经流化床干燥机配备的1套布袋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5. 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可回收建筑垃圾,交废物 (略) 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进行防雨、 (略) 理,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营运期除尘装置产生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焦粉,全部回用至生产线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桶装的贮存方式进行存储,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包装材料、废 (略) 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废 (略) 理更换的过滤膜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 (略) 置。蒸发结晶废杂盐在该项目建成后立即对产生的蒸发结晶废杂盐进行危废鉴别,在鉴别结果出来前暂按危废管理,根据结 (略) 置,如属于危废则交由资 (略) 理,如属于一般固废,按一般固 (略) 置要 (略) 理。
6.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 (略) 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以及午间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进行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7.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防渗 (略) 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略) 包括重 (略) 、一 (略) 和简 (略) 。重 (略) :危废暂存间、废 (略) 理系统、五金仓库油品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系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2023)防渗技术要求,防渗系数K≤1×10-10cm/s,其余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略)执行。一 (略) :熄焦 (略) 及汽轮机机间、循环冷却系统,进行一 (略) 理,采用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略) 执行。简 (略) : (略) 、道路,进行简 (略) 理,采用地 (略) 理。
8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
三、项目实施前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73吨/年、氮氧化物180.1吨/年、颗粒物376.8吨/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厂减排量分别为0.16吨、13.07吨、34.57吨。技改后,未超过现有全厂总量指标,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不新增总量,项目完成后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72.84吨/年、氮氧化物167.03吨/年、颗粒物:342.23吨/年。
四、沐川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关于舟坝 (略) 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搬迁安置承诺的函》,充分 (略) 周边内居民的合理环境诉求,妥善做好金石焦化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工作,防止因环境纠纷引发社会群体事件。
五、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六、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八、 (略) 沐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2024年11月16日
关于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乐市环审沐字〔2024〕11号
(略) (略)
关于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在沐川县 (略) ( (略) )企业 (略) 内,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3.(略)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是将原湿法熄焦系统同步改造建设为100t/h干熄焦系统,配套建设额定蒸发量57.5t/h的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干熄焦余热锅炉1台,配套建设一套18MW高温高压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原有湿熄焦装置为干熄焦检修时的备用设施。(备注:设计额定为100t/h,实际运行为75t/h。)二是回收消纳湿法熄焦改造为干熄焦后剩余水量,建设70t/h污 (略) 理系统。经处理完的水质达到中水标准,作为发电冷却塔和其它设备设施运行的补充水,达到污水零排放,年节水量约(略)吨/年。三是配套建设以上项目的公辅系统包括:原有热力能 (略) 、现有仪表自动控制、数字化、电力驱动变频化等节能升级改造和其它环保项目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于2024年07月18日取得沐川县 (略) 出具的《关于 (略) 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沐行审农林水〔2024〕55号),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经《报告表》分析论证,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符合“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符合《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四川省、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相关要求。
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内容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 认真落实《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 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规模、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避免发生环境纠纷。
3.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1个容积约为10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 (略) 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废 (略) (略) 理 (略) 现有废水一起排入已建焦 (略) 理站,再与软水制备浓水、余热锅炉及冷却循环排污水一起进入新建废 (略) 理系统(70m3/h)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等,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立围墙,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采取湿法作业,定时清扫现场;施工中使用商品砼,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进出施 (略) 必须硬化,定期冲洗减少扬尘的产生。营运期干熄焦废气经钙基干法脱硫系统+防静电覆膜袋式 (略) 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17);炉顶、循环气体放散废气经管道送至焦炉烟气已建的1套双碱法脱硫+SCR脱硝+ (略) (略) 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粉尘经流化床干燥机配备的1套布袋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5. 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可回收建筑垃圾,交废物 (略) 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进行防雨、 (略) 理,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营运期除尘装置产生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焦粉,全部回用至生产线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桶装的贮存方式进行存储,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包装材料、废 (略) 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废 (略) 理更换的过滤膜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 (略) 置。蒸发结晶废杂盐在该项目建成后立即对产生的蒸发结晶废杂盐进行危废鉴别,在鉴别结果出来前暂按危废管理,根据结 (略) 置,如属于危废则交由资 (略) 理,如属于一般固废,按一般固 (略) 置要 (略) 理。
6.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 (略) 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以及午间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进行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7.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防渗 (略) 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略) 包括重 (略) 、一 (略) 和简 (略) 。重 (略) :危废暂存间、废 (略) 理系统、五金仓库油品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系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2023)防渗技术要求,防渗系数K≤1×10-10cm/s,其余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略)执行。一 (略) :熄焦 (略) 及汽轮机机间、循环冷却系统,进行一 (略) 理,采用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略) 执行。简 (略) : (略) 、道路,进行简 (略) 理,采用地 (略) 理。
8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
三、项目实施前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73吨/年、氮氧化物180.1吨/年、颗粒物376.8吨/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厂减排量分别为0.16吨、13.07吨、34.57吨。技改后,未超过现有全厂总量指标,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不新增总量,项目完成后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72.84吨/年、氮氧化物167.03吨/年、颗粒物:342.23吨/年。
四、沐川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关于舟坝 (略) 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搬迁安置承诺的函》,充分 (略) 周边内居民的合理环境诉求,妥善做好金石焦化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工作,防止因环境纠纷引发社会群体事件。
五、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六、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八、 (略) 沐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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