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松江区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公示
2024年11月松江区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公示
?为落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略) 文 (略) 将于2024年11月对以下120家单位进行“双随机”日常检查,现将相关监管执法事项与10月份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1月任务表】
检查事项
安全生产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3.是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并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4.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6.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是否 (略) 线示意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提示等指示标志,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8.星级饭店、娱乐场所、剧院等营业性演出场所、公共文化单位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是否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证;
10.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证书;
11.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娱乐场所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2、娱乐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以及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3、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4、娱乐场所是否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5、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6、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
(略) 服务营业场所主要检查事项:
1、 (略) 服务营业场所是否存在擅自 (略) 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2、 (略) 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3、 (略) 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按规定核对、 (略) 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
2、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是否不再符合办证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
3、是否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告知且逾期未改正;
4、是否未按规定采取警示措施且逾期未改正;
5、是否未维护设施设备完好且逾期未改正;
6、是否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且逾期未改正。
文物类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
2、是否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3、是否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4、是否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
5、是否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
6、是否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
7、是否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
电影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
2、电影发行企业、 (略) 等是否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 (略) 场秩序;
3、是否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
印刷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印刷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
2、印刷单位是否未取得印刷许可而印刷出版物;
3、印刷单位是否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出版物;
4、是否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5、是否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6、是否未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7、是否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
8、出版物印刷企业是否未按规定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9、非出版物印刷企业是否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出版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2、是否发行违禁出版物;
3、是否发行非法出版物;
4、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在核定的经营场所以外营业;
5、是否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非法出版物;
6、是否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7、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出版单位、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业务;
8、是否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10月抽查结果表】
?为落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略) 文 (略) 将于2024年11月对以下120家单位进行“双随机”日常检查,现将相关监管执法事项与10月份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1月任务表】
检查事项
安全生产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3.是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并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4.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6.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是否 (略) 线示意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提示等指示标志,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8.星级饭店、娱乐场所、剧院等营业性演出场所、公共文化单位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是否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证;
10.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证书;
11.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娱乐场所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2、娱乐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以及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3、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4、娱乐场所是否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5、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6、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
(略) 服务营业场所主要检查事项:
1、 (略) 服务营业场所是否存在擅自 (略) 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2、 (略) 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3、 (略) 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按规定核对、 (略) 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
2、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是否不再符合办证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
3、是否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告知且逾期未改正;
4、是否未按规定采取警示措施且逾期未改正;
5、是否未维护设施设备完好且逾期未改正;
6、是否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且逾期未改正。
文物类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
2、是否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3、是否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4、是否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
5、是否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
6、是否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
7、是否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
电影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
2、电影发行企业、 (略) 等是否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 (略) 场秩序;
3、是否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
印刷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印刷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
2、印刷单位是否未取得印刷许可而印刷出版物;
3、印刷单位是否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出版物;
4、是否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5、是否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6、是否未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7、是否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
8、出版物印刷企业是否未按规定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9、非出版物印刷企业是否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出版类企业主要检查事项: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2、是否发行违禁出版物;
3、是否发行非法出版物;
4、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在核定的经营场所以外营业;
5、是否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非法出版物;
6、是否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7、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出版单位、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业务;
8、是否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10月抽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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