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鄞州区2025年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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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鄞州区2025年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复函

关于鄞州区2025年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11-19 15:47 信息来源: (略)

国 (略) (略) :

项目核准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生活用电需求, (略) 建设改造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 (略) 202 (略) 建设与改造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411-*-04-01-*)。

项目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略) 。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包括278个工程,其中老旧开关站改造工程32个, (略) 柜改造工程56个,老旧配电室改造工程21个,老旧柱上开关改造工程48个,台区重过载治理工程54个,网架标准化改造工程41个,业扩配套项目(包)21个,用户分界开关新建工程5个。项目规模为新建改造10千 (略) 27.398公里,10千 (略) 154.413公里,配电变压器136台,配变总容量*千伏安,10(20)千伏开关柜885面,柱上开关494台及部分0.4千伏低压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由项目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浙 (略) 《 (略) 及下属县(市、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批复》(浙能源〔2022〕12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2〕15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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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鄞州区2025年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11-19 15:47 信息来源: (略)

国 (略) (略) :

项目核准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生活用电需求, (略) 建设改造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 (略) 202 (略) 建设与改造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411-*-04-01-*)。

项目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略) 。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包括278个工程,其中老旧开关站改造工程32个, (略) 柜改造工程56个,老旧配电室改造工程21个,老旧柱上开关改造工程48个,台区重过载治理工程54个,网架标准化改造工程41个,业扩配套项目(包)21个,用户分界开关新建工程5个。项目规模为新建改造10千 (略) 27.398公里,10千 (略) 154.413公里,配电变压器136台,配变总容量*千伏安,10(20)千伏开关柜885面,柱上开关494台及部分0.4千伏低压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由项目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浙 (略) 《 (略) 及下属县(市、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批复》(浙能源〔2022〕12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2〕15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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