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大连市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大连市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保障国家“五大安全”战略部署,提升公共安全社会保障水平,依据《 (略) 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大科发〔2024〕202号),现开展2024年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指导性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
2.指导性计划项目研发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应不低于#元/项。
3.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略) 所、高等学校。
二、申报方式
1.项目承担单位登录“ (略) (略) ” (http://**),线上填报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并提出资金安排承诺。
2.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组织或委托具有评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评议,并履行公示程序,确定推荐名单。
3.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资金配置承诺以及相关附件,正式 (略) (略) 。
三、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并报送正式推荐函及相关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王延斌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略) (略) 75号1515室
附件:
3. 附件3- (略) 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docx
(略) (略)
2024年11月5日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保障国家“五大安全”战略部署,提升公共安全社会保障水平,依据《 (略) 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大科发〔2024〕202号),现开展2024年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指导性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
2.指导性计划项目研发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应不低于#元/项。
3.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略) 所、高等学校。
二、申报方式
1.项目承担单位登录“ (略) (略) ” (http://**),线上填报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并提出资金安排承诺。
2.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组织或委托具有评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评议,并履行公示程序,确定推荐名单。
3.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资金配置承诺以及相关附件,正式 (略) (略) 。
三、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并报送正式推荐函及相关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王延斌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略) (略) 75号1515室
附件:
3. 附件3- (略) 公共安全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docx
(略)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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