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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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

岚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岚皋高新技术产 (略) 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及规模

岚皋高新技术产 (略) 总体发展规划用地面积151.62公顷,包 (略) 块。

(1)区块一:位于城关镇和佐龙镇。东至城关镇爱国村庙坪,南至高家 (略) 附近,西至安康 (略) ,北至岚皋县希望小学以南,面积29.67公顷。

(2)区块二:位于城关镇。东至 (略) 岚皋中学,南至罗 (略) 方垭村2组,西至岚皋收费站以北,北至六口村五组,面积91.68公顷。

(3)区块三:位于蔺河镇。东至蔺河镇和平村陕西岚 (略) 以东,南至蔺河镇和平村五组,西至茶园村五组对岸,北至蔺河工业园二期,面积30.27公顷。

2、园区定位

到2030年,按照城园一 (略) ,围绕特色 (略) 建设目标,加快推进产业聚集,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实现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产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城融合快速推进,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到2035年,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现代经济体系形成,基本实现“以工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多产联动、城乡融合” (略) ,建成“安康富硒品牌体系建设基地”“陕南产业绿色低 (略) ”和“陕西科技创新融 (略) ”。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岚皋县六口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中国启源工 (略)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 (略) (略) 108号

联系人:赵睿良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邮件及快递等形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同时本次公示后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内的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岚皋县六口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附表 公众意见表.docx


岚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岚皋高新技术产 (略) 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及规模

岚皋高新技术产 (略) 总体发展规划用地面积151.62公顷,包 (略) 块。

(1)区块一:位于城关镇和佐龙镇。东至城关镇爱国村庙坪,南至高家 (略) 附近,西至安康 (略) ,北至岚皋县希望小学以南,面积29.67公顷。

(2)区块二:位于城关镇。东至 (略) 岚皋中学,南至罗 (略) 方垭村2组,西至岚皋收费站以北,北至六口村五组,面积91.68公顷。

(3)区块三:位于蔺河镇。东至蔺河镇和平村陕西岚 (略) 以东,南至蔺河镇和平村五组,西至茶园村五组对岸,北至蔺河工业园二期,面积30.27公顷。

2、园区定位

到2030年,按照城园一 (略) ,围绕特色 (略) 建设目标,加快推进产业聚集,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实现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产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城融合快速推进,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到2035年,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现代经济体系形成,基本实现“以工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多产联动、城乡融合” (略) ,建成“安康富硒品牌体系建设基地”“陕南产业绿色低 (略) ”和“陕西科技创新融 (略) ”。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岚皋县六口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中国启源工 (略)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 (略) (略) 108号

联系人:赵睿良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邮件及快递等形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同时本次公示后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内的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岚皋县六口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附表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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