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后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后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11月1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3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4-*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察哈尔右翼 (略) 校园 (略) (略) (略) 察哈尔右 (略)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内 (略) 危废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环后审〔2024〕19号

2024.11.19

2

关于内蒙古鼎旺 (略) 贲红镇希乐图村甜玉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环后审〔2024〕20号

2024.11.19

附件:乌环后审[2024]19号.pdf

乌环后审[2024]20号.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11月1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3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4-*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察哈尔右翼 (略) 校园 (略) (略) (略) 察哈尔右 (略)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内 (略) 危废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环后审〔2024〕19号

2024.11.19

2

关于内蒙古鼎旺 (略) 贲红镇希乐图村甜玉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环后审〔2024〕20号

2024.11.19

附件:乌环后审[2024]19号.pdf

乌环后审[2024]20号.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