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水利局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代码:2020-*-48-02-*
平水审批〔2024〕50号
平南县水利局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建设方案。现向你单位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
平 (略)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广西 (略) (略) 。
二、工程名称: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
三、工程建设地点:拟建的方屋镇隆河大 (略) 平南县上渡镇方屋屯南侧400m。桥梁呈南北走向跨镇隆河, (略) 跨河点,距离下游镇隆河入浔江河口2.2km。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方屋镇隆河大桥桥梁起点里程桩号为K16+460.8(坐标X:*.1162,Y:*.5404),终点里程桩号为K16+707.2(坐标X:*.8944,Y:*.4532),桥梁全长为246.4m。桥跨布置为8×3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 3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本桥平面位于直线上,桥面横坡为单向2%,纵坡0.31%;墩台平行布置。涉河桥墩坐标如下表所示。
表1 涉河桥墩桩号坐标
桥墩 | 桩基编号 | 左幅 | 右幅 | ||
X | Y | X | Y | ||
1# | 桩1 | *.3565 | *.9773 | *.1433 | *.2124 |
桩2 | *.4368 | *.9646 | *.2052 | *.2618 | |
2# | 桩1 | *.6138 | *.3831 | *.3822 | *.6802 |
桩2 | *.6757 | *.4325 | *.4441 | *.7296 | |
6# | 桩1 | *.5693 | *.2543 | *.3377 | *.5515 |
桩2 | *.6312 | *.3037 | *.3996 | *.6009 | |
7# | 桩1 | *.8082 | *.7222 | *.5766 | *.0193 |
桩2 | *.8701 | *.7716 | *.6385 | *.0687 |
五、防洪及其他要求
(一)拟建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选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满足《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的要求。
(二)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减少了河道断面过流面积,桥梁涉河点1最大阻水比为5.07%(5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30m(100年一遇洪水);桥梁涉河点2最大阻水比为5.09%(10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41m(100年一遇洪水)。桥梁运行期占用的阻水比较小,基本不影响河道行洪能力,不会对河道行洪安全构成大的威胁。
(三)施工期应编制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 (略) 备案,服 (略) 及县防汛部门的指挥和安排。
(四)涉水建筑物严格控制枯水期施工,汛期积极配合和服 (略) 的监督和指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五)工程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物料及余泥、废料、杂物等堆放在河道内。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 (略) , (略) 同意后方可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竣工验收时须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 (略) 备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八)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使用,本书自行失效。
六、附图
(一)工 (略) 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1)
(二)桥位平面图(附图2-1~附图2-2)
(三)桥型布置图(附图3-1~附图3-5)。
附图1 工 (略)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1 桥位平面图(一)
附图2-2 桥位平面图(二)
附图3-1 桥型布置图(一)
附图3-2 桥型布置图(二)
附图3-3 桥型布置图(三)
附图3-4 桥型布置图(四)
附图3-5 桥型布置图(五)
关联文件:
项目代码:2020-*-48-02-*
平水审批〔2024〕50号
平南县水利局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建设方案。现向你单位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
平 (略)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 (略) 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广西 (略) (略) 。
二、工程名称: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
三、工程建设地点:拟建的方屋镇隆河大 (略) 平南县上渡镇方屋屯南侧400m。桥梁呈南北走向跨镇隆河, (略) 跨河点,距离下游镇隆河入浔江河口2.2km。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方屋镇隆河大桥桥梁起点里程桩号为K16+460.8(坐标X:*.1162,Y:*.5404),终点里程桩号为K16+707.2(坐标X:*.8944,Y:*.4532),桥梁全长为246.4m。桥跨布置为8×3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 3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本桥平面位于直线上,桥面横坡为单向2%,纵坡0.31%;墩台平行布置。涉河桥墩坐标如下表所示。
表1 涉河桥墩桩号坐标
桥墩 | 桩基编号 | 左幅 | 右幅 | ||
X | Y | X | Y | ||
1# | 桩1 | *.3565 | *.9773 | *.1433 | *.2124 |
桩2 | *.4368 | *.9646 | *.2052 | *.2618 | |
2# | 桩1 | *.6138 | *.3831 | *.3822 | *.6802 |
桩2 | *.6757 | *.4325 | *.4441 | *.7296 | |
6# | 桩1 | *.5693 | *.2543 | *.3377 | *.5515 |
桩2 | *.6312 | *.3037 | *.3996 | *.6009 | |
7# | 桩1 | *.8082 | *.7222 | *.5766 | *.0193 |
桩2 | *.8701 | *.7716 | *.6385 | *.0687 |
五、防洪及其他要求
(一)拟建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选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满足《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的要求。
(二)全州 (略) (平南至容县段)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减少了河道断面过流面积,桥梁涉河点1最大阻水比为5.07%(5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30m(100年一遇洪水);桥梁涉河点2最大阻水比为5.09%(10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41m(100年一遇洪水)。桥梁运行期占用的阻水比较小,基本不影响河道行洪能力,不会对河道行洪安全构成大的威胁。
(三)施工期应编制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 (略) 备案,服 (略) 及县防汛部门的指挥和安排。
(四)涉水建筑物严格控制枯水期施工,汛期积极配合和服 (略) 的监督和指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五)工程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物料及余泥、废料、杂物等堆放在河道内。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 (略) , (略) 同意后方可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竣工验收时须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 (略) 备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八)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使用,本书自行失效。
六、附图
(一)工 (略) 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1)
(二)桥位平面图(附图2-1~附图2-2)
(三)桥型布置图(附图3-1~附图3-5)。
附图1 工 (略)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1 桥位平面图(一)
附图2-2 桥位平面图(二)
附图3-1 桥型布置图(一)
附图3-2 桥型布置图(二)
附图3-3 桥型布置图(三)
附图3-4 桥型布置图(四)
附图3-5 桥型布置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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