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智慧供应链产业楼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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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智慧供应链产业楼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略) 开发的“智慧供应链产业楼”(宗地号A323-0144)项目位于松岗街道,土地用途为物流用地,用地面积*.01平方米,容积率≤4.3,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于2024年4月8日取得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G*号),现来文办理总平面图修改,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GG*号), (略) 机动车出入口宽度由18m调整为15m;

  二、5栋产业楼西侧及北侧一层、 (略) 部轮廓内缩,南侧裙房由二层调整为一层;

  三、因项目内部交通组织优化调整,3栋、4栋产业楼合并为3栋产业楼,层数由一层调整为二层;

  四、因外环高速退线要求(《深圳外环高 (略) (略) 松岗街道A323-0144宗地边坡支护工程相关意见的函》),2栋南侧外轮廓线调整;2栋西侧停车位调整至场地 (略) 下方,总数量不变;2栋南侧及5栋西侧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1栋、5栋北侧,总数量不变;

  五、根据建筑单体调整等优化绿化边界;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相关数据调整:①容积率/规定容积率由“4.33/3.52”调整为“4.30/3.52”;②建筑基底面积(单位:平方米)由“*.33”调整为“*.61”,建筑覆盖率由“53.27/52.17”调整为“53.58/52.87”;③绿化覆盖率由“15.2”调整为“15.02”;④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下)由“其中:货车停车位44辆,小汽车停车位57辆;充电汽车车位31辆”调整为“其中:货车停车位77辆,小汽车停车位24辆;充电汽车车位33辆”。

  七、因上述修改内容,导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面积调整(单位:平方米):①仓库(含仓库配套用房、食堂)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55”调整为“*.39”,备注中“1、其中:仓库配套用房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33.07㎡;食堂面积696.95㎡”调整为“1、其中:仓库配套用房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1138.72㎡,食堂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618.14㎡”;②宿舍(含活动室)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4158.8”调整为“3971.22”,地上核减建筑面积由“486.96”调整为“404.87”;③架空停车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9”调整为“*.3”;④其他面积指标数据相应修改;⑤绿化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3365.15”调整为“3325.3”。

  经核查,修改后仍然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具体修改内 (略) 站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 (略)

  http://**

   (略) 规划和 (略) (略)

  http://**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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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项目总平面图.pdf

   (略) 开发的“智慧供应链产业楼”(宗地号A323-0144)项目位于松岗街道,土地用途为物流用地,用地面积*.01平方米,容积率≤4.3,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于2024年4月8日取得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G*号),现来文办理总平面图修改,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GG*号), (略) 机动车出入口宽度由18m调整为15m;

  二、5栋产业楼西侧及北侧一层、 (略) 部轮廓内缩,南侧裙房由二层调整为一层;

  三、因项目内部交通组织优化调整,3栋、4栋产业楼合并为3栋产业楼,层数由一层调整为二层;

  四、因外环高速退线要求(《深圳外环高 (略) (略) 松岗街道A323-0144宗地边坡支护工程相关意见的函》),2栋南侧外轮廓线调整;2栋西侧停车位调整至场地 (略) 下方,总数量不变;2栋南侧及5栋西侧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1栋、5栋北侧,总数量不变;

  五、根据建筑单体调整等优化绿化边界;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相关数据调整:①容积率/规定容积率由“4.33/3.52”调整为“4.30/3.52”;②建筑基底面积(单位:平方米)由“*.33”调整为“*.61”,建筑覆盖率由“53.27/52.17”调整为“53.58/52.87”;③绿化覆盖率由“15.2”调整为“15.02”;④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下)由“其中:货车停车位44辆,小汽车停车位57辆;充电汽车车位31辆”调整为“其中:货车停车位77辆,小汽车停车位24辆;充电汽车车位33辆”。

  七、因上述修改内容,导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面积调整(单位:平方米):①仓库(含仓库配套用房、食堂)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55”调整为“*.39”,备注中“1、其中:仓库配套用房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33.07㎡;食堂面积696.95㎡”调整为“1、其中:仓库配套用房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1138.72㎡,食堂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618.14㎡”;②宿舍(含活动室)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4158.8”调整为“3971.22”,地上核减建筑面积由“486.96”调整为“404.87”;③架空停车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9”调整为“*.3”;④其他面积指标数据相应修改;⑤绿化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3365.15”调整为“3325.3”。

  经核查,修改后仍然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具体修改内 (略) 站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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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规划和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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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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