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大街以南、前张路以西商住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太白大街以南、 (略) 以西商住用地项 (略) (略) (略) 街道蒋家沟村,四至范围为太白大街南侧, (略) 西侧, (略) 往东250m,济广高速北7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N36.#°,东经E117.#°。占地面积#m2,约合27.2亩。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10月,山东省地 (略) (山东省地质矿产 (略) 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作为两部分使用,西 (略) 第四印刷厂,主要用途为书、报刊类印刷,未做其他建设用途,据走访了解,印刷厂于1999-2000年期间建设,使用1-2年后破产停业,于2019年拆除,目前为闲置空地;东侧存在一驾校,主要用途为培训驾驶,存在时间为2005年至2017年,目前为闲置空地。由于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印刷厂与驾校,为了进一步验证调查地块土壤污染情况,我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的采样检测工作。
对地块内、相邻及周边地块企业的物料出入、三 (略) 理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了地块内及周边半径1km内,土壤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苯、#苯、二#苯、非#烷总烃、铜、汞。地下水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苯、#苯、二#苯、银。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 (略) ,地块外布设对 (略) ,采集土壤样品32份(含平行样3份)。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的45项指标、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pH共计47项。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出的7种污染物:砷、汞、镍、铜、镉、铅、石油烃(C10-C40),除上述因子外,地块内外所有土壤样品中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检出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且地块内指标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相当。
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含场外对照检测井11),共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基础项目除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外的35项指标、二#苯、银、石油烃共计38项。因《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内没有石油烃评价标准,且山东 (略) 无评价标准,因此石油烃使用《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作为评价标准,其他指标均使用GB/T #-2017中IV类水标准的限值为评价标准。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14种污染物(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铝、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砷),水样8检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硒、镉、铬(六价)、石油烃(C10-C40),水样10检出镉。其中,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0硫酸盐检测值达到GB/T #-2017中V类水标准,除此之外,地块内水样其他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未超过GB/T #-2017中IV类水标准。区域超标因子主要 (略) 域水文地质条件、人为活动影响有关,区内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入渗补给、黄河侧向渗流径流补给,排泄途径以大气蒸发及人工开采为主,黄河流域潜水化学类型以HCO3·SO4型、SO4·Cl型为主,因此受原生沉积环境等影响,导致水中硫酸盐升高。
地块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后续开发利用的要求,地块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可接受。
太白大街以南、 (略) 以西商住用地项 (略) (略) (略) 街道蒋家沟村,四至范围为太白大街南侧, (略) 西侧, (略) 往东250m,济广高速北7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N36.#°,东经E117.#°。占地面积#m2,约合27.2亩。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10月,山东省地 (略) (山东省地质矿产 (略) 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作为两部分使用,西 (略) 第四印刷厂,主要用途为书、报刊类印刷,未做其他建设用途,据走访了解,印刷厂于1999-2000年期间建设,使用1-2年后破产停业,于2019年拆除,目前为闲置空地;东侧存在一驾校,主要用途为培训驾驶,存在时间为2005年至2017年,目前为闲置空地。由于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印刷厂与驾校,为了进一步验证调查地块土壤污染情况,我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的采样检测工作。
对地块内、相邻及周边地块企业的物料出入、三 (略) 理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了地块内及周边半径1km内,土壤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苯、#苯、二#苯、非#烷总烃、铜、汞。地下水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苯、#苯、二#苯、银。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 (略) ,地块外布设对 (略) ,采集土壤样品32份(含平行样3份)。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的45项指标、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pH共计47项。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出的7种污染物:砷、汞、镍、铜、镉、铅、石油烃(C10-C40),除上述因子外,地块内外所有土壤样品中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检出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且地块内指标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相当。
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含场外对照检测井11),共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基础项目除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外的35项指标、二#苯、银、石油烃共计38项。因《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内没有石油烃评价标准,且山东 (略) 无评价标准,因此石油烃使用《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作为评价标准,其他指标均使用GB/T #-2017中IV类水标准的限值为评价标准。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14种污染物(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铝、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砷),水样8检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硒、镉、铬(六价)、石油烃(C10-C40),水样10检出镉。其中,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0硫酸盐检测值达到GB/T #-2017中V类水标准,除此之外,地块内水样其他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未超过GB/T #-2017中IV类水标准。区域超标因子主要 (略) 域水文地质条件、人为活动影响有关,区内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入渗补给、黄河侧向渗流径流补给,排泄途径以大气蒸发及人工开采为主,黄河流域潜水化学类型以HCO3·SO4型、SO4·Cl型为主,因此受原生沉积环境等影响,导致水中硫酸盐升高。
地块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后续开发利用的要求,地块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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