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河南豫皓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河南豫皓环 (略) 年处理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豫皓环 (略) 年处理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 | (略) (略) 路南静脉 (略) 19号 | 河南豫皓环 (略) | 河南嘉 (略) | 项 (略) (略) 路南静脉 (略) 19号,主要为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 (略) 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废轮胎 (略) 理(破碎、磁选、筛分、输送)及料仓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柴油点火燃烧废气、含油废水燃烧废气、不凝气燃烧(裂解炉供热不凝气燃烧、多余不凝气燃烧室燃烧)废气、储油罐呼吸废气未被回收部分燃烧废气经“SCR脱硝+覆膜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苯、二*苯、苯并[a]芘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逃逸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8mg/m3要求;裂解炉出料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略) 置过程产生的废气:燃烧废气(柴油燃烧废气、不凝气燃烧废气、储油罐呼吸废气未被回收部分燃烧废气)经“SCR脱硝+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要求,氨逃逸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8mg/m3的限值要求;裂解炉出料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炭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要求。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废轮胎裂解线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放。 2.废水。废轮胎生产工段含油废水高 (略) 理后喷入裂解炉燃烧室燃烧,不外排; (略) 置线、 (略) 置线裂解气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分别回用于水封工序,不外排。水封罐定期更换废水高 (略) 理后喷入裂解炉燃烧 (略) 理,不外排。生活废 (略) 化粪池暂存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 (略) 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清罐油泥、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初期雨水隔油池油泥、废机油、废机油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清罐油泥、油水混合物由有资 (略) 清理后直 (略) 理,不在厂内暂存,其余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河南豫皓环 (略) 年处理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豫皓环 (略) 年处理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 | (略) (略) 路南静脉 (略) 19号 | 河南豫皓环 (略) | 河南嘉 (略) | 项 (略) (略) 路南静脉 (略) 19号,主要为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 (略) 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废轮胎 (略) 理(破碎、磁选、筛分、输送)及料仓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柴油点火燃烧废气、含油废水燃烧废气、不凝气燃烧(裂解炉供热不凝气燃烧、多余不凝气燃烧室燃烧)废气、储油罐呼吸废气未被回收部分燃烧废气经“SCR脱硝+覆膜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苯、二*苯、苯并[a]芘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逃逸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8mg/m3要求;裂解炉出料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略) 置过程产生的废气:燃烧废气(柴油燃烧废气、不凝气燃烧废气、储油罐呼吸废气未被回收部分燃烧废气)经“SCR脱硝+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要求,氨逃逸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8mg/m3的限值要求;裂解炉出料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炭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要求。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废轮胎裂解线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放。 2.废水。废轮胎生产工段含油废水高 (略) 理后喷入裂解炉燃烧室燃烧,不外排; (略) 置线、 (略) 置线裂解气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分别回用于水封工序,不外排。水封罐定期更换废水高 (略) 理后喷入裂解炉燃烧 (略) 理,不外排。生活废 (略) 化粪池暂存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 (略) 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清罐油泥、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初期雨水隔油池油泥、废机油、废机油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清罐油泥、油水混合物由有资 (略) 清理后直 (略) 理,不在厂内暂存,其余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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