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水南大桥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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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水南大桥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水南大桥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略) (略) 水南大桥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备案内容,并委托江西豫鑫 (略) 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永丰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桥长约260米,宽约11.6米,改建面积约8000平方米,拆除现状全桥桥面系上下游侧部分侧墙及其他附属构筑物;防水砼桥面板改建悬挑拓宽至15米实行机非隔离:铺筑改性沥青 (略) 面,优化提升人行道、防护栏杆、路灯和景观照明:全桥主供圈、腹供圈及各跨桥桥墩台补强加固,水下墩台采取抛片石等措施进行防护;优化桥梁南北侧交叉口的交通线形及交通组织设计;桥梁南侧的桥台副孔改 (略) 非机动车道,同时增设人行步梯连接桥梁人行道;桥梁北 (略) 域增设右转专用车道连 (略) ; (略) 标识标线施划、标牌标板及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略) 灯、天网和乔灌木,部分电力、通信、亮化设备设施迁改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评估意见。

1、应有新旧桥面系负重对比;

2、建议明确总施工工序,如:主拱圈套拱—>重做侧墙—>重做桥面系等;

3、悬臂板钢筋间距有误,应调整;

4、人行道板厚度未考虑钢筋直径;

5、人行 (略) 灯底座同步浇筑;

6、建议明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隔离形式;

7、明确人行步梯的平面位置;

8、道路横断面应与桥梁横断面相衔接;

9、建议考虑公交车等大型车辆通行(机动车道>2.8M);

10、现设计人行道在 (略) 被阻断,建议补充设计;

11、建议实测并核算,考虑南岸增设桥下机动车道;

12、北岸机动车道宽2.8m,建议优化,人行道箱变迁移并确定位置;

13、第一次加固2006年,请调整文字错误;

1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费用(略)元,按广公管办〔2023〕2号文分别计算;

15、本项目交通方便,而且为修复更新项目, (略) 、临时便桥、便涵概算费用为109.(略)元,施工场地建设费50.(略)元,建议复核;

16、已计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为48.(略)元,另计建设项目信息化费5.(略)元,请核实;

17、本项目与2013年和2022年修复,现再次修复,请核实桥梁拥堵根本问题;

18、本项目仅移动式信号灯,请核实;

19、桥两端是否需拓宽,请核实。

六、本项目概算为1554.(略)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333.(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略)元、工程预备费74.(略)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融资资金。

请按本批复要求及“饶豫鑫咨字〔2024〕60号”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此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水南大桥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略) (略) 水南大桥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备案内容,并委托江西豫鑫 (略) 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永丰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桥长约260米,宽约11.6米,改建面积约8000平方米,拆除现状全桥桥面系上下游侧部分侧墙及其他附属构筑物;防水砼桥面板改建悬挑拓宽至15米实行机非隔离:铺筑改性沥青 (略) 面,优化提升人行道、防护栏杆、路灯和景观照明:全桥主供圈、腹供圈及各跨桥桥墩台补强加固,水下墩台采取抛片石等措施进行防护;优化桥梁南北侧交叉口的交通线形及交通组织设计;桥梁南侧的桥台副孔改 (略) 非机动车道,同时增设人行步梯连接桥梁人行道;桥梁北 (略) 域增设右转专用车道连 (略) ; (略) 标识标线施划、标牌标板及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略) 灯、天网和乔灌木,部分电力、通信、亮化设备设施迁改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评估意见。

1、应有新旧桥面系负重对比;

2、建议明确总施工工序,如:主拱圈套拱—>重做侧墙—>重做桥面系等;

3、悬臂板钢筋间距有误,应调整;

4、人行道板厚度未考虑钢筋直径;

5、人行 (略) 灯底座同步浇筑;

6、建议明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隔离形式;

7、明确人行步梯的平面位置;

8、道路横断面应与桥梁横断面相衔接;

9、建议考虑公交车等大型车辆通行(机动车道>2.8M);

10、现设计人行道在 (略) 被阻断,建议补充设计;

11、建议实测并核算,考虑南岸增设桥下机动车道;

12、北岸机动车道宽2.8m,建议优化,人行道箱变迁移并确定位置;

13、第一次加固2006年,请调整文字错误;

1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费用(略)元,按广公管办〔2023〕2号文分别计算;

15、本项目交通方便,而且为修复更新项目, (略) 、临时便桥、便涵概算费用为109.(略)元,施工场地建设费50.(略)元,建议复核;

16、已计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为48.(略)元,另计建设项目信息化费5.(略)元,请核实;

17、本项目与2013年和2022年修复,现再次修复,请核实桥梁拥堵根本问题;

18、本项目仅移动式信号灯,请核实;

19、桥两端是否需拓宽,请核实。

六、本项目概算为1554.(略)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333.(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略)元、工程预备费74.(略)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融资资金。

请按本批复要求及“饶豫鑫咨字〔2024〕60号”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此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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