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凤凰医院有限公司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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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凤凰医院有限公司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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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申请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事项,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关于加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23〕14号),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名称: (略) (略)

2、地址: (略) 城南 (略) 169-179号

3、原批准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4、原批准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

5、原批准房屋用途:医疗卫生

6、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门面房改为餐饮用地

7、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建筑面积:门面房建筑面积136.02㎡

8、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期限:五年

二、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后的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行政服务中心2182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0 日

(略) (略) 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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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申请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事项,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关于加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23〕14号),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名称: (略) (略)

2、地址: (略) 城南 (略) 169-179号

3、原批准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4、原批准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

5、原批准房屋用途:医疗卫生

6、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门面房改为餐饮用地

7、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建筑面积:门面房建筑面积136.02㎡

8、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期限:五年

二、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后的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行政服务中心2182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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