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心城区1-3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批后公布2024年11月5日批准版
版 权 和 免 责 声 明
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 (略) 络查 (略) (略) 规划。 (略) 自然资 (略) 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 (略) 自然资 (略) 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本栏目所发布的内容,包括所有文本、图纸、照片、数据及资料汇编,均受版权保护。除非预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否则严禁改变、分发、发布或向公众提供该版权作品。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 (略) 自然资 (略) 所有。
嘉兴市中心城区1-3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批后公布(2024年11月5日批准版)
《 (略) (略) 1-3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已于2024年11月 (略) 人民政府(嘉政发函[2024] 24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0日
(略) (略) 1-38单元控制性 (略) 部修改方案
调整前
调整后
指标修改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地块 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 度上限 (%) | 绿地率 下限 (%) | 建筑限高 (m) | 配建要求/备注 | ||
下限 | 上限 | ||||||||
调整前 | * | 公园绿地 | 645 | -- | 0.1 | 5 | 65 | 9 | -- |
调整后 | * | 公园绿地 | 1552 | -- | 0.1 | 5 | 65 | 9 | -- |
调整前 | * | 商业用地 | * | 1.8 | 2.5 | 35 | 25 | 60 | -- |
调整后 | * | 商业用地 | * | 1.5 | 2 | 35 | 20 | 60 | 配建邮政所、社会公共停车位(50个)、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 (略) 场、建筑面积不小于750㎡ (略) 服务中心 |
调整前 | * | 商业用地 | * | 1.2 | 1.8 | 45 | 20 | 50 | 邮政所、社会停车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 (略) 场、公共厕所、社区服务中心 |
调整后 | * | 商业用地 | * | 1.2 | 1.8 | 45 | 20 | 50 | 配建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 (略) |
注:1.土地使用兼容性按照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2.上表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其余不变。
版 权 和 免 责 声 明
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 (略) 络查 (略) (略) 规划。 (略) 自然资 (略) 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 (略) 自然资 (略) 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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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 (略) 自然资 (略) 所有。
嘉兴市中心城区1-3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批后公布(2024年11月5日批准版)
《 (略) (略) 1-3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已于2024年11月 (略) 人民政府(嘉政发函[2024] 24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0日
(略) (略) 1-38单元控制性 (略) 部修改方案
调整前
调整后
指标修改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地块 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 度上限 (%) | 绿地率 下限 (%) | 建筑限高 (m) | 配建要求/备注 | ||
下限 | 上限 | ||||||||
调整前 | * | 公园绿地 | 645 | -- | 0.1 | 5 | 65 | 9 | -- |
调整后 | * | 公园绿地 | 1552 | -- | 0.1 | 5 | 65 | 9 | -- |
调整前 | * | 商业用地 | * | 1.8 | 2.5 | 35 | 25 | 60 | -- |
调整后 | * | 商业用地 | * | 1.5 | 2 | 35 | 20 | 60 | 配建邮政所、社会公共停车位(50个)、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 (略) 场、建筑面积不小于750㎡ (略) 服务中心 |
调整前 | * | 商业用地 | * | 1.2 | 1.8 | 45 | 20 | 50 | 邮政所、社会停车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 (略) 场、公共厕所、社区服务中心 |
调整后 | * | 商业用地 | * | 1.2 | 1.8 | 45 | 20 | 50 | 配建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 (略) |
注:1.土地使用兼容性按照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2.上表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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