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防燃气泄露报警器生产加工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众参与公示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防燃气泄露报警器生产加工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众参与公示
《昆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防燃气泄露报警器生产加工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昆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防燃气泄露报警器生产加工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昆 (略)
2.联系人:张涛
3.电话:(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20个工作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昆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防燃气泄露报警器生产加工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昆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防燃气泄露报警器生产加工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昆 (略)
2.联系人:张涛
3.电话:(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20个工作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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