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第一阶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第一阶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第一阶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略) (略) 委托湖北翌恒 (略) 对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块开展第一阶段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 场地概况
调查地块为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通城县隽水镇 (略) 九组隽水大 (略) (略) (通城县残疾人联合会东侧)(中心点位坐标:北纬29.*°,东经113.*°),项目总用地面积*.29m2。土地用途为其他教育用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
二、 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可追溯到2024年之前为旱地、城镇住宅用地、少量坑塘水面。2019年地块西边被开荒,2022年地块剩余部分逐步开始开荒,至2024年正式开始建设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场地土壤有机和重金属均未超标,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不明废物或外来堆土的倾倒,地块内无可疑污染源。
调查地 (略) 域主要以林地、旱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为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现场采样快速检测
根据《HJ 25.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中的简单随机布点法,在本地块上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共5个土壤样品,采用快速检测法在现场利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测重金属、光离子气体传感器PID测有机指标。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规定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主要结论
湖北翌恒 (略) (略) 土壤进行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取样和现场快速分析测试,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关于《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第一阶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略) (略) 委托湖北翌恒 (略) 对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块开展第一阶段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 场地概况
调查地块为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通城县隽水镇 (略) 九组隽水大 (略) (略) (通城县残疾人联合会东侧)(中心点位坐标:北纬29.*°,东经113.*°),项目总用地面积*.29m2。土地用途为其他教育用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
二、 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可追溯到2024年之前为旱地、城镇住宅用地、少量坑塘水面。2019年地块西边被开荒,2022年地块剩余部分逐步开始开荒,至2024年正式开始建设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场地土壤有机和重金属均未超标,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不明废物或外来堆土的倾倒,地块内无可疑污染源。
调查地 (略) 域主要以林地、旱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为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现场采样快速检测
根据《HJ 25.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中的简单随机布点法,在本地块上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共5个土壤样品,采用快速检测法在现场利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测重金属、光离子气体传感器PID测有机指标。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规定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主要结论
湖北翌恒 (略) (略) 土壤进行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取样和现场快速分析测试,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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