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城县砂布小镇公共租赁住房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通城县砂布小镇公共租赁住房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通城 (略) 委托湖 (略) 第四地质大队对通城县砂布小镇公共租赁住房地块开展第一阶段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 场地概况
通城县砂布小镇公共租赁住房地块位于通城县石南镇樊店村樊牌大道西侧(中心点位坐标:北纬29.#°,东经113.#°),所 (略) 位置位通城县石南镇。地块面积#.53m2(约38.57亩)。2024年3月通城 (略) (略) 域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二、 污染识别
调查项目地块2024年以前为乔木林地和坑塘水面,少量农用地。2024年3月通城 (略) 开始开发后,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预建设5栋5F宿舍楼,根据历史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地块历史上不存在相关工业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堆存情况,根据现场快速检测数据显示,该地块无可疑污染物质,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三、现场采样快速检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的均匀布点法,在本地块上共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共5个土壤样品,采用快速检测法在现场利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测重金属、光离子气体传感器 PID测有机指标。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中规定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主要结论
调查地块2024年之前为乔木林地和坑塘水面,少量农用地,且大部分为荒地,小部分有居民种菜。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不明废物或外来堆土的倾倒,地块内无可疑污染源。经现场对空气以及场地土壤进行PID有机气体快速检测和XRD重金属快速检测,未发现超标现象地块土壤环墇质量状况可接受;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据《建设用地士污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十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通城 (略) 委托湖 (略) 第四地质大队对通城县砂布小镇公共租赁住房地块开展第一阶段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 场地概况
通城县砂布小镇公共租赁住房地块位于通城县石南镇樊店村樊牌大道西侧(中心点位坐标:北纬29.#°,东经113.#°),所 (略) 位置位通城县石南镇。地块面积#.53m2(约38.57亩)。2024年3月通城 (略) (略) 域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二、 污染识别
调查项目地块2024年以前为乔木林地和坑塘水面,少量农用地。2024年3月通城 (略) 开始开发后,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预建设5栋5F宿舍楼,根据历史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地块历史上不存在相关工业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堆存情况,根据现场快速检测数据显示,该地块无可疑污染物质,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三、现场采样快速检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的均匀布点法,在本地块上共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共5个土壤样品,采用快速检测法在现场利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测重金属、光离子气体传感器 PID测有机指标。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中规定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主要结论
调查地块2024年之前为乔木林地和坑塘水面,少量农用地,且大部分为荒地,小部分有居民种菜。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不明废物或外来堆土的倾倒,地块内无可疑污染源。经现场对空气以及场地土壤进行PID有机气体快速检测和XRD重金属快速检测,未发现超标现象地块土壤环墇质量状况可接受;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据《建设用地士污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十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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