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的批复
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向绵阳高新 (略) 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的请示》(绵科管委〔2024〕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政府向绵阳高新 (略) 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以划拨方式无偿供应给绵阳高新 (略) ,划拨宗地面积8823.11平方米,土 (略) 道路用地。
二、绵阳高新 (略)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绵阳高新 (略) 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拟 (略) ( (略) (略) 段)道路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道设〔2024〕006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向绵阳高新 (略) 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的请示》(绵科管委〔2024〕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政府向绵阳高新 (略) 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以划拨方式无偿供应给绵阳高新 (略) ,划拨宗地面积8823.11平方米,土 (略) 道路用地。
二、绵阳高新 (略)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绵阳高新 (略) 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拟 (略) ( (略) (略) 段)道路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道设〔2024〕006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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