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核准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珠吉站不满足主变N-1的问题,匹配周边新增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11-#-04-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鱼珠街道世纪北三街1号。
三、项目主要新建1×63MVA主变间隔,电容器1×2×6012kvar,110kV单 (略) ,随珠吉- (略) 敷设48芯光缆1条。
四、项目总投资为1909.#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72.#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略) (略) (略) 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 (略) (略) 作为项目法人, (略) 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当落实有效的防电磁环境污染和防无线电干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变电电磁环境因子对周围环境及公众的影响。同时, (略) 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用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在项目投产后,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行。要按照 (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落实与本核准文件同步下达的《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有关事项,主动对接电力管理部门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广 (略) 关于将2023年二季度上报的一批输变电工程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实施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5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对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 (略) 路径方案的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 (略) 发 (略)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0日
(略) (略) :
报来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核准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珠吉站不满足主变N-1的问题,匹配周边新增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11-#-04-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鱼珠街道世纪北三街1号。
三、项目主要新建1×63MVA主变间隔,电容器1×2×6012kvar,110kV单 (略) ,随珠吉- (略) 敷设48芯光缆1条。
四、项目总投资为1909.#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72.#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略) (略) (略) 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 (略) (略) 作为项目法人, (略) 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当落实有效的防电磁环境污染和防无线电干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变电电磁环境因子对周围环境及公众的影响。同时, (略) 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用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在项目投产后,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行。要按照 (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落实与本核准文件同步下达的《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有关事项,主动对接电力管理部门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广 (略) 关于将2023年二季度上报的一批输变电工程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实施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5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对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 (略) 路径方案的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 (略) 发 (略)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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