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废塑料破碎清洗项目(重新报批) | 金湖县戴楼工 (略) (略) 3号 | 高塑业(金湖)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3日在金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建成后可形成(略)吨/年废塑料清洗回收的生产规模。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气浮+絮凝沉淀”与经 (略) 理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金湖县第 (略) (略) 理。 3、落实《报告表》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封闭厂房、地面硬化,定时进行车间清扫等,减少卸料工序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 (略) 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排放。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 (略) 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 6、落实《报告表》要求,本项目需以PP、PE清洗破碎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其包络线内无环境敏感点,今后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医院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8、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9、 (略) 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0、完善和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11、 (略) 中重 (略) ( (略) 理站等)的防渗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517-(略)
通讯地址:金湖 (略) (略) 民中心二楼 (略) 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废塑料破碎清洗项目(重新报批) | 金湖县戴楼工 (略) (略) 3号 | 高塑业(金湖)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3日在金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建成后可形成(略)吨/年废塑料清洗回收的生产规模。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气浮+絮凝沉淀”与经 (略) 理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金湖县第 (略) (略) 理。 3、落实《报告表》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封闭厂房、地面硬化,定时进行车间清扫等,减少卸料工序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 (略) 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排放。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 (略) 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 6、落实《报告表》要求,本项目需以PP、PE清洗破碎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其包络线内无环境敏感点,今后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医院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8、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9、 (略) 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0、完善和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11、 (略) 中重 (略) ( (略) 理站等)的防渗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517-(略)
通讯地址:金湖 (略) (略) 民中心二楼 (略) 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