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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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949号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4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7.6421公顷(其中耕地6.9256公顷、非耕农用地0.7165公顷)。

  二、你县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14日

  冀政转征函〔2024〕949号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4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7.6421公顷(其中耕地6.9256公顷、非耕农用地0.7165公顷)。

  二、你县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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