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公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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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公示启事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

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公示启事


为推进省重大项目建设,根据《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拟按程序开展《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的有关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属于重大调整,按照第九条要求,现按程序对《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天(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2.公示地点:《海南日报》、海南省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略) 站、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文城镇清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刘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的公示


因海南外 (略) 扩建项目需征收文城镇霞洞村委会霞洞九村民小组和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八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 (略) 理搬迁安置工作,尊重村民意愿及结合实际情况,市政府同意两个村民小组的安置地及留用地选址位于教育东侧地段,属《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H-21-4、H-21-6、H-22-1、H-22-5等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高等教育用地、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由于选址地块规划条件与拟建内容需求不完全一致,为推动教育项目建设,保障搬迁安置户权益,需对选址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修改。本次规划修改涉及《控规》H-21-4、H-21-6、H-22-1、H-22-5等4个地块 (略) ,规划修改范围为*平方米(折合207.628亩),其中修改范围1面积为*平方米(折合约64.841亩),修改范围2面积为*平方米(折合约142.787亩)。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修改范围中*平方米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城 (略) ),*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 (略) )。

文城镇霞洞村委会霞洞九村民小组拆迁安置地和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八村民小组拆迁安置地及留用地是海南外 (略) 扩建项目的配套项目,属于民生工程,符合《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略) 、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的情形。规划修改主要为其他用途的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之间优化调整用地性质等。


附图:调整前后用地对比图


  • 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

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公示启事


为推进省重大项目建设,根据《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拟按程序开展《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的有关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属于重大调整,按照第九条要求,现按程序对《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天(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2.公示地点:《海南日报》、海南省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略) 站、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文城镇清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刘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H-21-4、H-21-6、H-22-1、H-22-5等4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的公示


因海南外 (略) 扩建项目需征收文城镇霞洞村委会霞洞九村民小组和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八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 (略) 理搬迁安置工作,尊重村民意愿及结合实际情况,市政府同意两个村民小组的安置地及留用地选址位于教育东侧地段,属《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H-21-4、H-21-6、H-22-1、H-22-5等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高等教育用地、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由于选址地块规划条件与拟建内容需求不完全一致,为推动教育项目建设,保障搬迁安置户权益,需对选址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修改。本次规划修改涉及《控规》H-21-4、H-21-6、H-22-1、H-22-5等4个地块 (略) ,规划修改范围为*平方米(折合207.628亩),其中修改范围1面积为*平方米(折合约64.841亩),修改范围2面积为*平方米(折合约142.787亩)。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修改范围中*平方米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城 (略) ),*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 (略) )。

文城镇霞洞村委会霞洞九村民小组拆迁安置地和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八村民小组拆迁安置地及留用地是海南外 (略) 扩建项目的配套项目,属于民生工程,符合《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略) 、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的情形。规划修改主要为其他用途的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之间优化调整用地性质等。


附图:调整前后用地对比图


  • 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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