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新增无氰工艺及LDI光刻机技改项目 | (略) 福建武平 (略) (略) 岩前镇 (略) 东路8、9号A07、A08标准厂房 | (略) 武 (略) | 福建省中楠 (略) | 拟对现有生产产能进 (略) 和提升改造,改造后现有A07、A08两栋厂房(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保留(略)平方 (略) 产能,(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转 (略) 24号B16栋标准厂房(向福建省 (略) (略) 租用)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技改后保持最终产品(年产(略) (略) 板)产能不变,产品中双面板比重由原来的30%增加到50%,多面板比重由原来没有增加到13.75%。(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与现有A07、A08两栋厂房(略)平方 (略) 保留的(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相比,主要提升改造内容为:①(略)平方米单面板生产线提升改造为双面板、多层板生产线;②已批未建的喷锡生产线由A07迁至B16栋建设;③新增无氰镀金工艺;④提高全自动电镀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及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曝光由现有LED或卤素灯改造为 (略) 板光刻曝光机生产。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做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二) 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B16厂房含镍废水:电镀镍金线镀镍镀金及后续的水洗废水单独收集至电镀含镍废水收集罐,进入真空蒸发 (略) 理,蒸发浓缩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理;B16厂房有机废水、络合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经中转收集池后采用专管泵送至现有A07、A (略) (略) 理系统,并建设容积400m3应急池收纳中转池废水。建设的输送废水专管 (略) (略) (略) 废 (略) 管架进行敷设。微蚀、酸性蚀刻和碱性蚀刻废液分别经 (略) 置系统回收铜后回用于原工序;退锡废液经回 (略) 理后回用;严格实施废水水质分流 (略) 理;项目废 (略) (略) (略) 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武平县第 (略) 理厂 (略) 理。做好地下水的保护工作, (略) 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和长期监测制度,定期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重点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等相关的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氯气)经碱液喷淋+25m排气筒;综合废气(硫酸雾、氨气和(略)醛,硫酸雾、(略)醛)经酸性喷淋吸收塔+15m高排气筒;无铅喷锡废气(氯化氢、非(略)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旋风除尘器+ 静电油烟净化器+酸雾净化塔(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有机废气经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浓缩-CO 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DA010排气筒污染物(氮氧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排放标准;非(略)烷总烃、(略) 醛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2019)附录A。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集中收集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按规范要求制定和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其他相关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武平 (略) 备案。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略)、(略)(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新增无氰工艺及LDI光刻机技改项目 | (略) 福建武平 (略) (略) 岩前镇 (略) 东路8、9号A07、A08标准厂房 | (略) 武 (略) | 福建省中楠 (略) | 拟对现有生产产能进 (略) 和提升改造,改造后现有A07、A08两栋厂房(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保留(略)平方 (略) 产能,(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转 (略) 24号B16栋标准厂房(向福建省 (略) (略) 租用)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技改后保持最终产品(年产(略) (略) 板)产能不变,产品中双面板比重由原来的30%增加到50%,多面板比重由原来没有增加到13.75%。(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与现有A07、A08两栋厂房(略)平方 (略) 保留的(略)平方 (略) 板生产线相比,主要提升改造内容为:①(略)平方米单面板生产线提升改造为双面板、多层板生产线;②已批未建的喷锡生产线由A07迁至B16栋建设;③新增无氰镀金工艺;④提高全自动电镀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及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曝光由现有LED或卤素灯改造为 (略) 板光刻曝光机生产。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做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二) 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B16厂房含镍废水:电镀镍金线镀镍镀金及后续的水洗废水单独收集至电镀含镍废水收集罐,进入真空蒸发 (略) 理,蒸发浓缩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略) 理;B16厂房有机废水、络合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经中转收集池后采用专管泵送至现有A07、A (略) (略) 理系统,并建设容积400m3应急池收纳中转池废水。建设的输送废水专管 (略) (略) (略) 废 (略) 管架进行敷设。微蚀、酸性蚀刻和碱性蚀刻废液分别经 (略) 置系统回收铜后回用于原工序;退锡废液经回 (略) 理后回用;严格实施废水水质分流 (略) 理;项目废 (略) (略) (略) 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武平县第 (略) 理厂 (略) 理。做好地下水的保护工作, (略) 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和长期监测制度,定期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重点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等相关的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氯气)经碱液喷淋+25m排气筒;综合废气(硫酸雾、氨气和(略)醛,硫酸雾、(略)醛)经酸性喷淋吸收塔+15m高排气筒;无铅喷锡废气(氯化氢、非(略)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旋风除尘器+ 静电油烟净化器+酸雾净化塔(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有机废气经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浓缩-CO 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DA010排气筒污染物(氮氧化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排放标准;非(略)烷总烃、(略) 醛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2019)附录A。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集中收集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按规范要求制定和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其他相关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武平 (略) 备案。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略)、(略)(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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