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关于推进全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国土资信发〔2013〕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征求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对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背景:《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吉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2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逐步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开展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本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定级及估价规程进行,现已基本完成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公示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受影响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告刊登之日起7天将相关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反馈至前郭县 (略) ,逾期不反馈的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主体单位:前郭县 (略) 2.地址: (略) 粮食国土大厦 3.联系电话:0438-# 联系人:孙宝龙 前郭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关于推进全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国土资信发〔2013〕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征求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对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背景:《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吉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2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逐步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开展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本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定级及估价规程进行,现已基本完成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公示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受影响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告刊登之日起7天将相关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反馈至前郭县 (略) ,逾期不反馈的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主体单位:前郭县 (略)
2.地址: (略) 粮食国土大厦
3.联系电话:0438-# 联系人:孙宝龙
前郭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关于推进全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国土资信发〔2013〕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征求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对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背景:《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吉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2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逐步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开展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本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定级及估价规程进行,现已基本完成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公示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受影响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告刊登之日起7天将相关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反馈至前郭县 (略) ,逾期不反馈的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主体单位:前郭县 (略) 2.地址: (略) 粮食国土大厦 3.联系电话:0438-# 联系人:孙宝龙 前郭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关于推进全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国土资信发〔2013〕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征求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对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背景:《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吉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2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逐步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开展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本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定级及估价规程进行,现已基本完成前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公示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受影响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告刊登之日起7天将相关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反馈至前郭县 (略) ,逾期不反馈的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主体单位:前郭县 (略)
2.地址: (略) 粮食国土大厦
3.联系电话:0438-# 联系人:孙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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