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永胜县天瑞食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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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永胜县天瑞食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丽江永 (略) 地块位于 (略) 永胜县永北镇西山新村丽江永 (略) 内,地块正门经纬度坐标:E100°44′16.55″,N26°41′20.29″;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E100°44′17.31″,N26°41′23.42″。占地面积(略).89平方米(约43.89亩)。

丽江永 (略) 地块2005年之前为耕地,为西山新村集体土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当地常见农作物;2004年丽江永 (略) 通过征转的方式取得地 (略) 域(原职工宿舍、 (略) 理区)的使用权;2005年通过征地的方式,丽江永 (略) 取 (略) 域(原仓库、冷库、液氨机房、包装间、分割车间、生产车间、宰羊 (略) 域)的使用权,并于2016年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编号分别为(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2014年丽江永 (略) 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了地 (略) 域(原猪舍、 (略) 、红珍胶 (略) 域)的使用权(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2016年丽江永 (略) 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了地 (略) 域(原猪屠宰车间、锅炉房、固体废物暂 (略) 域)的使用权。调查地块 (略) 域历史至今均为农田,为西山新村集体土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当地常见农作物,未开发利用,2020年丽江永 (略) 通过购买的方 (略) 域的使用权。丽江永 (略) 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略).89平方米)。

2004年11月15起丽江永 (略) 在地块内新建屠宰场;2006年1月至2021年4月丽江永 (略) 在该地块进行生猪和羊的屠宰。据了解,企业生产线于2021年4月~2021年10月屠宰场停产,且拆除部分厂房((猪舍、办公室、仓库、冷库、包装车间和兽医用房),2021年12月恢复生产,生产后规模减少。办公人员利用原有杂物间进行办公,西式火腿灌肠车间为猪舍,不再生产西式火腿灌肠。

2022年3月企业进行搬迁,公司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期纳镇,现场遗留车间基本为闲置空房。原址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搬迁后该场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2021年3月18日《永胜县 (略) 永胜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2021-03)》丽江永 (略) 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且根据2024年7月3日丽江永 (略) 关于请求转报对企业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以及永胜县工业经贸 (略) 关于转报《丽江永 (略) 关于请求转报对企业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的报告(永工信报[2024]27号),为盘活县城西边山生猪屠宰场资产,公司将与四川中 (略) 合作,在该屠宰场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将原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统一变更为住宅用地,并批准公司位于县城西边山的屠宰场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现阶段地块正在办理前期用地手续,按程序将地块变更为住宅用地。地块的开发利用符合永胜县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

综上所述,本 (略) 域历史较为清晰,调查期间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要求,耗氧量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超标点位为1个点(DW5),监测值为3.18mg/L,最大超标率倍数为0.06,耗氧量超标原因可能是取样点周边有农田,施用氮肥等农业活动可能导致水体中氮含量增加。监测点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

由于地块不开采利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且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耗氧量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无需开展后续地下水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永胜县,丽江

丽江永 (略) 地块位于 (略) 永胜县永北镇西山新村丽江永 (略) 内,地块正门经纬度坐标:E100°44′16.55″,N26°41′20.29″;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E100°44′17.31″,N26°41′23.42″。占地面积(略).89平方米(约43.89亩)。

丽江永 (略) 地块2005年之前为耕地,为西山新村集体土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当地常见农作物;2004年丽江永 (略) 通过征转的方式取得地 (略) 域(原职工宿舍、 (略) 理区)的使用权;2005年通过征地的方式,丽江永 (略) 取 (略) 域(原仓库、冷库、液氨机房、包装间、分割车间、生产车间、宰羊 (略) 域)的使用权,并于2016年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编号分别为(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2014年丽江永 (略) 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了地 (略) 域(原猪舍、 (略) 、红珍胶 (略) 域)的使用权(云(2016)永胜不动产权第(略)号);2016年丽江永 (略) 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了地 (略) 域(原猪屠宰车间、锅炉房、固体废物暂 (略) 域)的使用权。调查地块 (略) 域历史至今均为农田,为西山新村集体土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当地常见农作物,未开发利用,2020年丽江永 (略) 通过购买的方 (略) 域的使用权。丽江永 (略) 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略).89平方米)。

2004年11月15起丽江永 (略) 在地块内新建屠宰场;2006年1月至2021年4月丽江永 (略) 在该地块进行生猪和羊的屠宰。据了解,企业生产线于2021年4月~2021年10月屠宰场停产,且拆除部分厂房((猪舍、办公室、仓库、冷库、包装车间和兽医用房),2021年12月恢复生产,生产后规模减少。办公人员利用原有杂物间进行办公,西式火腿灌肠车间为猪舍,不再生产西式火腿灌肠。

2022年3月企业进行搬迁,公司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期纳镇,现场遗留车间基本为闲置空房。原址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搬迁后该场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2021年3月18日《永胜县 (略) 永胜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2021-03)》丽江永 (略) 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且根据2024年7月3日丽江永 (略) 关于请求转报对企业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以及永胜县工业经贸 (略) 关于转报《丽江永 (略) 关于请求转报对企业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的报告(永工信报[2024]27号),为盘活县城西边山生猪屠宰场资产,公司将与四川中 (略) 合作,在该屠宰场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将原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统一变更为住宅用地,并批准公司位于县城西边山的屠宰场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现阶段地块正在办理前期用地手续,按程序将地块变更为住宅用地。地块的开发利用符合永胜县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

综上所述,本 (略) 域历史较为清晰,调查期间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要求,耗氧量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超标点位为1个点(DW5),监测值为3.18mg/L,最大超标率倍数为0.06,耗氧量超标原因可能是取样点周边有农田,施用氮肥等农业活动可能导致水体中氮含量增加。监测点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

由于地块不开采利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且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耗氧量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无需开展后续地下水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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