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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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2024年11月13日 (略) (略) 提出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 (略) 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单位提出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建设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 (略)

四、使用林地位置: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拟使用林地位于中台镇安家庄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0.0324公顷。

2.林地权属:拟使用中台镇安家庄村集体林地0.0324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疏林地面积0.0324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地方公益林0.0324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Ⅲ级保护林地0.0324公顷。

6.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其他林林地0.0324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工程使用林地拟采伐蓄积1立方米,采伐株数14株。

六、使用林地用途:排洪渠治理取土场。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 (略) 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略)。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2024年11月13日 (略) (略) 提出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 (略) 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单位提出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建设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 (略)

四、使用林地位置:唐家河煤矿35千伏临时变电站项目拟使用林地位于中台镇安家庄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0.0324公顷。

2.林地权属:拟使用中台镇安家庄村集体林地0.0324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疏林地面积0.0324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地方公益林0.0324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Ⅲ级保护林地0.0324公顷。

6.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其他林林地0.0324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工程使用林地拟采伐蓄积1立方米,采伐株数14株。

六、使用林地用途:排洪渠治理取土场。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 (略) 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略)。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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