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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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大光 (略) 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略)、(略)(传真)

监督电话:(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 (略) (市政务 (略) )二楼 (略) 窗口((略))

一、项目名称

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全椒县化 (略) (略) 内

三、建设单位

南大光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全椒县化 (略) 西 (略) (略) 内,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已建成车间建设TDMAT产线,年产能为3吨;NAP-962产线,年产能为2吨;HCDS产线,年产能为20吨;NPS产线,年产能为5吨;3CDS产线,年产能为5吨;一期2阶段:NAP-901产线,年产能为1吨;NAP-902产线,年产能为5吨;NAP-1801产线,年产能为1吨;TMA产线,年产能为2吨;TDMAT产线,年产能为3吨;TEOS产线,年产能为120吨。 (略) 理站南侧新建堆场,用于放置闲置设备,建设面积300平方米 ;钢瓶车间2F新建超净间,用于钢瓶内清洗,建设面积660平方米;原45吨项目中DIPAS尾气进68吨项目建设 (略) 理系统;原433吨项目 中HfCl4/InCl3生产线搬迁至钢瓶车间三楼。项目所需的部分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 (略) 现有工程。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 (略) 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精馏、纯化、过滤、分装等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其中HCDS、NPS、3CDS产生的废气经液氮冷凝+石蜡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水洗塔吸收+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TMA产生的废气经液氮冷凝+石蜡液封后与TEOS产生的废气依托现 (略) 理设施(石蜡油吸收+水洗塔吸收+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上 (略) 理达标后由24m排气筒(DA001)排放;分析实验室废气依托现 (略) 理设施(水喷淋+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依托现 (略) (略) 理(水吸收(带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NAP-962、HfCl4、InCl3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新建1套“碱喷淋(带除湿)+二级活性炭”,钢瓶清洗酸性废气依托现 (略) (略) 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 (略) 理产生的有机废气依 (略) 理措施(水喷淋+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以 (略) 理后由1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NAP-901、NAP-902、NAP-1801废气新增1 (略) 理设施(石蜡油吸收+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依托现有24m高排气筒(DA007)排放;DIPAS中合成废气经“燃烧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TDMAT合成、蒸发废气经微波等离子法+水喷淋+二级 (略) 理,精馏、分装废气依托现有的“石蜡油吸收+水吸收(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 (略) 理后依托现有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有组织非(略)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5 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排放限值,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排放限值,钛及其化合物(以钛计)、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线纯水清洗废水、钢瓶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生产线纯水清洗废水、钢瓶清洗废 (略) 现 (略) (略) 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全椒化 (略) (略) 理 (略) 理。废水中基本因子(pH值、COD、BOD5、氨氮、SS、TP、TN)执行化 (略) (略) 理厂接管要求,接管标准无限值的因子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标准要求。废水排放方式需符合《关于滁州全椒 (略) 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办复〔2024〕277号)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 (略) 、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 (略) 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废包装桶/瓶、废清洗酸液、废清洗碱液、废活性炭、釜残及高沸点底料、 (略) 置废液、检测废液、废矿物油、产品沾染物、水吸收废液、换线清洗废液、污水站房设备更换试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处置。其他一般固 (略) 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依托 (略) 已建成640m3事故应急池和85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 (略)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项目依托的生产车间、事故水池、仓库、危废暂存库和初期雨水池等应 (略) 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需配套建设温度压力DCS控制系统和SIS安全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项目需设置以厂界为边界58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略) 备案。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2404-(略)-07-02-(略))

全椒县生 (略) 预审意见(全环评〔2024〕73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大光 (略) 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略)、(略)(传真)

监督电话:(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 (略) (市政务 (略) )二楼 (略) 窗口((略))

一、项目名称

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全椒县化 (略) (略) 内

三、建设单位

南大光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全椒县化 (略) 西 (略) (略) 内,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已建成车间建设TDMAT产线,年产能为3吨;NAP-962产线,年产能为2吨;HCDS产线,年产能为20吨;NPS产线,年产能为5吨;3CDS产线,年产能为5吨;一期2阶段:NAP-901产线,年产能为1吨;NAP-902产线,年产能为5吨;NAP-1801产线,年产能为1吨;TMA产线,年产能为2吨;TDMAT产线,年产能为3吨;TEOS产线,年产能为120吨。 (略) 理站南侧新建堆场,用于放置闲置设备,建设面积300平方米 ;钢瓶车间2F新建超净间,用于钢瓶内清洗,建设面积660平方米;原45吨项目中DIPAS尾气进68吨项目建设 (略) 理系统;原433吨项目 中HfCl4/InCl3生产线搬迁至钢瓶车间三楼。项目所需的部分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 (略) 现有工程。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 (略) 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精馏、纯化、过滤、分装等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其中HCDS、NPS、3CDS产生的废气经液氮冷凝+石蜡 (略) 理后,依托现有的水洗塔吸收+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TMA产生的废气经液氮冷凝+石蜡液封后与TEOS产生的废气依托现 (略) 理设施(石蜡油吸收+水洗塔吸收+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上 (略) 理达标后由24m排气筒(DA001)排放;分析实验室废气依托现 (略) 理设施(水喷淋+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依托现 (略) (略) 理(水吸收(带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NAP-962、HfCl4、InCl3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新建1套“碱喷淋(带除湿)+二级活性炭”,钢瓶清洗酸性废气依托现 (略) (略) 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 (略) 理产生的有机废气依 (略) 理措施(水喷淋+精滤除雾+一级蜂窝状活性炭+一级活性炭纤维),以 (略) 理后由1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NAP-901、NAP-902、NAP-1801废气新增1 (略) 理设施(石蜡油吸收+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依托现有24m高排气筒(DA007)排放;DIPAS中合成废气经“燃烧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TDMAT合成、蒸发废气经微波等离子法+水喷淋+二级 (略) 理,精馏、分装废气依托现有的“石蜡油吸收+水吸收(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 (略) 理后依托现有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有组织非(略)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5 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排放限值,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排放限值,钛及其化合物(以钛计)、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线纯水清洗废水、钢瓶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生产线纯水清洗废水、钢瓶清洗废 (略) 现 (略) (略) 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全椒化 (略) (略) 理 (略) 理。废水中基本因子(pH值、COD、BOD5、氨氮、SS、TP、TN)执行化 (略) (略) 理厂接管要求,接管标准无限值的因子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标准要求。废水排放方式需符合《关于滁州全椒 (略) 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办复〔2024〕277号)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 (略) 、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 (略) 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废包装桶/瓶、废清洗酸液、废清洗碱液、废活性炭、釜残及高沸点底料、 (略) 置废液、检测废液、废矿物油、产品沾染物、水吸收废液、换线清洗废液、污水站房设备更换试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处置。其他一般固 (略) 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依托 (略) 已建成640m3事故应急池和85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 (略)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项目依托的生产车间、事故水池、仓库、危废暂存库和初期雨水池等应 (略) 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需配套建设温度压力DCS控制系统和SIS安全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项目需设置以厂界为边界58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略) 备案。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2404-(略)-07-02-(略))

全椒县生 (略) 预审意见(全环评〔2024〕73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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