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茗鹰精密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管路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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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茗鹰精密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管路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9月28日,龙泉 (略)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意见(丽环建龙[2020]8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 (略) 剑池街道芳野(五虎垟)二期六号楼,租 (略) 东盛标准 (略) 已建空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建筑面积为3100 平方米,购置开卷机、旋锻机、压接机、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建成年产100 (略) 配件的生产规模。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白班工作制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浙江 (略) 对该项目编制了《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23日 (略) (略) (略) 出具的《关于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文件》(丽环建龙[2020]8号)。

企业已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由于本项目暂缓酸洗、热浸锌工艺和奥高涂漆工艺,因此排污许可证现状执行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略)MA2E0ACL9G001W》,有效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9年7月2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额的1.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先行验收(暂缓酸洗工艺、热浸锌工艺和奥高涂漆工艺)。验收范围为龙泉 (略) 所在的 (略) 。

二、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建设完成,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已实现雨污分流,本次验收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冷却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已建 (略) 理达标后 (略) 生 (略) ;超声波清洗水一般循环使用,长时间使用更换下来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浙江 (略) 处置;项目挤PA采用冷却水降温,循环使用不外排;项 (略) 理采 (略) 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其中位于楼顶的喷淋塔废水视损耗情况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

2.废气:本次验收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涂粘黏剂废气和挤PA废气。

(1)涂粘黏剂废气

挤PA前需进入粘黏剂刷涂箱进行涂粘黏剂,粘黏剂刷涂箱、加热箱及管道均为全封闭箱体,箱体上方设置管道收集废气,最终进入楼顶一套水喷淋塔+多级活性炭吸 (略) 理达标后于楼顶高空排放。

(2)挤PA废气

本项目挤PA过程为塑料尼龙颗粒熔融后挤出均匀涂抹在管上,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产污点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同涂粘黏剂废气进入楼顶水喷淋塔+多级活性 (略) 理达标后于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 (略) ;(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机加工废料、清洗槽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和一般包装废物。

生活垃圾、一般包装废物由企业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机加工废料收集后外售。

清洗槽液(危废代码336-064-17),委托 (略) 处置。

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项目粘黏剂、稀释剂等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桶,委托浙江丽水 (略) 回收中转。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 (略) 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企业边界无组织限值。(略)醛、酚类化合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厂界标准要求。生产车间外非(略)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略)烷总烃、(略)醛、酚类化合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5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一 (略) 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略))的要求。

项目危 (略) 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情况

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0日-12月10日

联系人、电话:李成 (略)

(略) 站:htt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9月28日,龙泉 (略)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意见(丽环建龙[2020]8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 (略) 剑池街道芳野(五虎垟)二期六号楼,租 (略) 东盛标准 (略) 已建空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建筑面积为3100 平方米,购置开卷机、旋锻机、压接机、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建成年产100 (略) 配件的生产规模。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白班工作制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浙江 (略) 对该项目编制了《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23日 (略) (略) (略) 出具的《关于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文件》(丽环建龙[2020]8号)。

企业已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由于本项目暂缓酸洗、热浸锌工艺和奥高涂漆工艺,因此排污许可证现状执行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略)MA2E0ACL9G001W》,有效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9年7月2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额的1.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先行验收(暂缓酸洗工艺、热浸锌工艺和奥高涂漆工艺)。验收范围为龙泉 (略) 所在的 (略) 。

二、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建设完成,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已实现雨污分流,本次验收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冷却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已建 (略) 理达标后 (略) 生 (略) ;超声波清洗水一般循环使用,长时间使用更换下来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浙江 (略) 处置;项目挤PA采用冷却水降温,循环使用不外排;项 (略) 理采 (略) 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其中位于楼顶的喷淋塔废水视损耗情况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

2.废气:本次验收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涂粘黏剂废气和挤PA废气。

(1)涂粘黏剂废气

挤PA前需进入粘黏剂刷涂箱进行涂粘黏剂,粘黏剂刷涂箱、加热箱及管道均为全封闭箱体,箱体上方设置管道收集废气,最终进入楼顶一套水喷淋塔+多级活性炭吸 (略) 理达标后于楼顶高空排放。

(2)挤PA废气

本项目挤PA过程为塑料尼龙颗粒熔融后挤出均匀涂抹在管上,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产污点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同涂粘黏剂废气进入楼顶水喷淋塔+多级活性 (略) 理达标后于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 (略) ;(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机加工废料、清洗槽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和一般包装废物。

生活垃圾、一般包装废物由企业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机加工废料收集后外售。

清洗槽液(危废代码336-064-17),委托 (略) 处置。

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项目粘黏剂、稀释剂等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桶,委托浙江丽水 (略) 回收中转。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 (略) 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企业边界无组织限值。(略)醛、酚类化合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厂界标准要求。生产车间外非(略)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略)烷总烃、(略)醛、酚类化合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5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一 (略) 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略))的要求。

项目危 (略) 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情况

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龙泉 (略) 年产100 (略) 配件及空调总成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0日-12月10日

联系人、电话:李成 (略)

(略) 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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