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略) 长白朝鲜族 (略)
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中药研究所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公示日期2天,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9-*
传 真:0439-*
通讯地址:长白县长白大街85号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 项目名称: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中药研究所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建设地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大街29号
(3) 建设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中药研究所
(4) 审批机构: (略) (略) 长白朝鲜族 (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 (略) (略) 理后可以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然后与生活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化水 (略) (略) 排入长白 (略) (略) 理,处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鸭绿江。
2、废气
①粉碎、制剂分装粉尘
本项目超微粉碎机及制剂粉尘通过引风机将粉尘引到除尘间采用布袋进 (略) 理,可有效抑制粉尘逸散,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②提取浓缩工序产生中药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提取浓缩工序主要的异味气体为药剂提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带药物气味的蒸汽,其产生量较少,建设方对提取车间安装有效的通风排气设施,由于蒸汽量较少,排往车间外得到有效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水飞蓟用*醇回流提取,提取液过滤后减压浓缩至密度1.2(80℃),回收*醇,浓缩过程回收*醇的回收率为90%,10%干燥过程挥发,挥发过程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③检测实验废气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为*醇、*醇、2、4二硝基苯肼、*酸*酯等(以非*烷总烃计)。由于单次实验试剂用量极少,项目实验废气整体产生量和产生浓度均较低,实验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顶部集气装置集中收集通过高于楼顶(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
(略) 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
本项目一体 (略) 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 (略)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相应标准值。
3、固体废物
普通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反渗透膜进行回收再生利用;中药材提取浓缩后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实验废液及高浓度清洗废液、污泥、实验室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废液储存库,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电加热回流提取浓缩装置、鼓风干燥箱、超微粉碎机、 (略) 理设备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以及配套风机等生产设备,其声压值为75-80dB(A)之间,各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的车间内,采取封闭、隔声和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 (略) 声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略) (略) 长白朝鲜族 (略)
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中药研究所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公示日期2天,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9-*
传 真:0439-*
通讯地址:长白县长白大街85号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 项目名称: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中药研究所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建设地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大街29号
(3) 建设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中药研究所
(4) 审批机构: (略) (略) 长白朝鲜族 (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 (略) (略) 理后可以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然后与生活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化水 (略) (略) 排入长白 (略) (略) 理,处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鸭绿江。
2、废气
①粉碎、制剂分装粉尘
本项目超微粉碎机及制剂粉尘通过引风机将粉尘引到除尘间采用布袋进 (略) 理,可有效抑制粉尘逸散,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②提取浓缩工序产生中药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提取浓缩工序主要的异味气体为药剂提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带药物气味的蒸汽,其产生量较少,建设方对提取车间安装有效的通风排气设施,由于蒸汽量较少,排往车间外得到有效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水飞蓟用*醇回流提取,提取液过滤后减压浓缩至密度1.2(80℃),回收*醇,浓缩过程回收*醇的回收率为90%,10%干燥过程挥发,挥发过程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③检测实验废气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为*醇、*醇、2、4二硝基苯肼、*酸*酯等(以非*烷总烃计)。由于单次实验试剂用量极少,项目实验废气整体产生量和产生浓度均较低,实验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顶部集气装置集中收集通过高于楼顶(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
(略) 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
本项目一体 (略) 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 (略)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相应标准值。
3、固体废物
普通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反渗透膜进行回收再生利用;中药材提取浓缩后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实验废液及高浓度清洗废液、污泥、实验室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废液储存库,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电加热回流提取浓缩装置、鼓风干燥箱、超微粉碎机、 (略) 理设备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以及配套风机等生产设备,其声压值为75-80dB(A)之间,各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的车间内,采取封闭、隔声和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 (略) 声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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