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年产5万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年产5万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年产*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县街街 (略) 小新桥村(高山),项目分为南、北地块,北地块地理坐标:东经102°27′7.595″,北纬24°51′2.333″。南地块地理坐标:东经102°27′6.533″,北纬24°50′58.345″。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3条生产线,包括1条砂石料生产线,2条石粉生产线。其中北地块设置1条砂石料生产线和1条石粉生产线,南地块设置1条石粉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砂石料*吨,其中公分石1.*t/a,瓜子石1.*t/a,石粉*t/a。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物料运输和卸载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施工场地要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存及运输采用封闭措施;散料应进行围隔和覆盖,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二)废水:设置临时 (略) 理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3m3的临时沉砂池对地表径流进 (略) 理后尽量在场地内回用;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三)噪声: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增加移动消声减震的装置,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隔声罩,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四)固体废弃物:废弃土石方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全部送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由其统 (略) 理。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 (略) 集中收集后并入附 (略) 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废气来源于破碎、筛分工序。
①北侧地块
一级破碎及筛分粉尘:原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二级破碎及筛分粉尘:粒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制砂机及筛分粉尘:粒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 (略) 产尘设备设置集气罩+1000m3/h风机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②南侧地块
制砂机及筛分粉尘:粒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并设置集气罩+1000m3/h风机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根据核算,排气筒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来源于破碎筛分(未有效收集部分)、装卸扬尘、进料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汽车尾气。
项目破碎机筛分过程中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的粉尘量,采取厂房阻隔,厂区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项目装卸过程中扬尘采取厂房阻隔,厂区定期洒水降尘措施。给料口粉尘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原料及成品堆场扬尘,采取厂房阻隔,厂区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 (略) 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尾气的产生量不大,通过大气自然扩散。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喷淋降尘废水、生活污水。喷淋降尘废水循环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盥洗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卫生间废水进入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产噪设备布设于厂房内;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根据预测结果,北地块南侧厂界以及南地块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各地块其余侧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 (略) 置。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五)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源为危废暂存间,污染因子主要为石油类。项目 (略) 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正常情况下,危废暂存间、生活污水收集池以及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无影响。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会产生渗漏风险的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出现裂、漏情况应及时修补。故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六)土壤
项目土壤污染源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及生活污水收集池等。危废暂存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生活废水主要为:粪大肠杆菌、CODcr、氨氮、BOD5、SS、总氮、总磷等。项目 (略) 防渗,其中生活污水收集池以及化粪池为一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本项目正常情况下,危废暂存间、生活污水收集池以及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土壤无影响。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会产生渗漏风险的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出现裂、漏情况应及时修补。故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七)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油类物质临界量为2500t。根据《报告表》核算,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应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年产*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略) (略)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 (略) 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 (略) 窗口; (略) 草铺 (略) 安宁 (略) 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略) (略) 。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年产*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县街街 (略) 小新桥村(高山),项目分为南、北地块,北地块地理坐标:东经102°27′7.595″,北纬24°51′2.333″。南地块地理坐标:东经102°27′6.533″,北纬24°50′58.345″。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3条生产线,包括1条砂石料生产线,2条石粉生产线。其中北地块设置1条砂石料生产线和1条石粉生产线,南地块设置1条石粉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砂石料*吨,其中公分石1.*t/a,瓜子石1.*t/a,石粉*t/a。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物料运输和卸载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施工场地要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存及运输采用封闭措施;散料应进行围隔和覆盖,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二)废水:设置临时 (略) 理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3m3的临时沉砂池对地表径流进 (略) 理后尽量在场地内回用;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三)噪声: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增加移动消声减震的装置,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隔声罩,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四)固体废弃物:废弃土石方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全部送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由其统 (略) 理。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 (略) 集中收集后并入附 (略) 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废气来源于破碎、筛分工序。
①北侧地块
一级破碎及筛分粉尘:原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二级破碎及筛分粉尘:粒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制砂机及筛分粉尘:粒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 (略) 产尘设备设置集气罩+1000m3/h风机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②南侧地块
制砂机及筛分粉尘:粒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并设置集气罩+1000m3/h风机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根据核算,排气筒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来源于破碎筛分(未有效收集部分)、装卸扬尘、进料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汽车尾气。
项目破碎机筛分过程中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的粉尘量,采取厂房阻隔,厂区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项目装卸过程中扬尘采取厂房阻隔,厂区定期洒水降尘措施。给料口粉尘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原料及成品堆场扬尘,采取厂房阻隔,厂区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 (略) 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尾气的产生量不大,通过大气自然扩散。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喷淋降尘废水、生活污水。喷淋降尘废水循环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盥洗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卫生间废水进入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产噪设备布设于厂房内;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根据预测结果,北地块南侧厂界以及南地块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各地块其余侧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 (略) 置。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五)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源为危废暂存间,污染因子主要为石油类。项目 (略) 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正常情况下,危废暂存间、生活污水收集池以及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无影响。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会产生渗漏风险的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出现裂、漏情况应及时修补。故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六)土壤
项目土壤污染源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及生活污水收集池等。危废暂存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生活废水主要为:粪大肠杆菌、CODcr、氨氮、BOD5、SS、总氮、总磷等。项目 (略) 防渗,其中生活污水收集池以及化粪池为一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本项目正常情况下,危废暂存间、生活污水收集池以及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土壤无影响。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会产生渗漏风险的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出现裂、漏情况应及时修补。故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七)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油类物质临界量为2500t。根据《报告表》核算,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应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年产*吨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略) (略)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 (略) 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 (略) 窗口; (略) 草铺 (略) 安宁 (略) 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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