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亚实动力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新增大型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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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亚实动力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新增大型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 (略) 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 (略) 四楼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亚实动力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新增大型发电机组项目

亚实动力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自 (略) (空 (略) )西二道2号

天津 (略)

依托现有厂 (略) 域,在车间内新增1间发电机组测试间及相关测试设备,新增1套废气治理设施,调整现有装配线工作时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年组装、测试大型发电机组350台、年户外噪音测试发电机组为90台。全厂实现年组装、测试发电机组*台,全厂户外场地噪音测试发电机组150台。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3.1%,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柴油发电机组测试间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新增的一 (略) 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氧化催化法+颗粒物捕捉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氨捕捉器”(DOC+ DPF +SCR+AOC),处理后废气通过新增的一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的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相关限值要求。

户外噪音测试场地测试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及其修改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略) 周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 (略) 非*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室外及室内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滤芯、废防冻液、废油、沾染废物、废铁桶、废空试剂瓶、 (略) 板、废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废木材、废纸板、废塑料膜、废泡棉、废钢铁、含铜废线、废铝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物资回 (略) 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 (略) (略) 站(http://**.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 (略) 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略) 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 (略) (略) 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 (略) 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 (略) 四楼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亚实动力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新增大型发电机组项目

亚实动力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自 (略) (空 (略) )西二道2号

天津 (略)

依托现有厂 (略) 域,在车间内新增1间发电机组测试间及相关测试设备,新增1套废气治理设施,调整现有装配线工作时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年组装、测试大型发电机组350台、年户外噪音测试发电机组为90台。全厂实现年组装、测试发电机组*台,全厂户外场地噪音测试发电机组150台。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3.1%,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柴油发电机组测试间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新增的一 (略) 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氧化催化法+颗粒物捕捉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氨捕捉器”(DOC+ DPF +SCR+AOC),处理后废气通过新增的一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的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相关限值要求。

户外噪音测试场地测试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及其修改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略) 周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 (略) 非*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室外及室内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滤芯、废防冻液、废油、沾染废物、废铁桶、废空试剂瓶、 (略) 板、废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废木材、废纸板、废塑料膜、废泡棉、废钢铁、含铜废线、废铝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物资回 (略) 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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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 (略) (略) 站(http://**.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 (略) 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略) 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 (略) (略) 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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