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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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第二十三中学灾后校舍加固项目

(略) 第 (略) 内

(略) 第二十三中学

中蓝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加固改造4921.47平方米,厕所改造282.94平方米,门卫改造101.35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352.39平方米,新建锅炉房166.6平方米,新建食堂2089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院区硬化改造(略).31平方米,院区绿化改造2621.16平方米,操场塑胶场地面层清洗3876.81平方米,人造草坪地面重新填撒内填石英砂、环保橡胶颗粒等1560平方米,新建自行车棚1座,院区围墙重建232.24m,原有围墙粉刷184.09平方米,新装双向电动推拉大门1樘,室外给水、消防水改造、污水、雨水改造、采暖改造、电气改造等。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改造;新建建筑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材料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尾气,装修产生的装修废气。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 (略) 实现全封闭围护,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软质材料铺设。

③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 (略) 洒水,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材料切割、金属焊接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④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⑤施工现场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 (略) 平整,并压实。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⑥鼓励施工 (略) 、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雾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⑦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 (略) ;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运输 (略) 线要避 (略) 等环境敏感点,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

⑧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表面压实、遮盖等防尘措施,堆放超过八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当进行遮盖。

⑨高空作业施工中,施工层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者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⑩施工现场扬尘作业需避开学生上下学时段。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施工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期间,由于场地清洗、建筑安装等工程的实施而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沉淀池内沉淀后上层清水用于施工场地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主要含有COD、SS、氨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产生量少,就地泼洒抑尘。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②施工期间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有些施工必须在夜间进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与周围的居民进行协商,征求居民意见,取得他们的谅解,以免发生纠纷,并贴出施工时段通知,同时上报城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操作,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

③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通知》(环控[1997]066号)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④对于运送材料的汽车等随机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每辆运输车均需安装完整有效的排气消声器。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 (略) ,调度运输时间,行车噪声必须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略))要求。

⑤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声源的声功率级,从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采用人工打桩、气打桩、联络性鸣笛等施工方式。

⑥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较大,且往往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一般又在露天作业,应在高噪声源和需要保护的声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声屏障、隔声墙及简易棚等降噪设施。同时应提前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公告周边四邻及居民。

⑦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在施工现场所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与受噪声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⑧在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计划中,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应写在承包合同之中,以便监督。

⑨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⑩现场的加压泵、发电机、电锯、无齿锯、砂轮、空压机等固定噪声源均应设置在临时的设备间内,不可露天作业。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瓦砾碎砖、水泥残渣、废木材、废铁丝、钢筋,以及建材的包装箱、袋等。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①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尽量做到开采量与利用量的相对平衡,不能随意丢弃,造成水土流失。 (略) (略) 及综合 (略) 建设等。

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垃圾堆场集 (略) 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③生活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临时垃圾箱妥善安排收集,不能随意倾倒、抛弃、转移和扩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④项目施工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教育。 (略) 线运输,按规 (略) 置弃土和建筑垃圾,并不定期地检查落实计划情况。

⑤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采 (略) 理后方能继续施工。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有针对性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同时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营运期:

(1)废气:

①食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GOJEK油烟 (略) 理后,经屋顶专用排烟管道排放(DA001)。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

②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套低氮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热水器燃烧废气:经热水器自带的烟道收集后直接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锅炉废水、 (略) 理废水: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 (略) 理废水一起经 (略) 理后,由罐 (略) (略) 理厂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设备和风机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软水制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后回收。

②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统一交环 (略) 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第二十三中学灾后校舍加固项目

(略) 第 (略) 内

(略) 第二十三中学

中蓝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加固改造4921.47平方米,厕所改造282.94平方米,门卫改造101.35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352.39平方米,新建锅炉房166.6平方米,新建食堂2089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院区硬化改造(略).31平方米,院区绿化改造2621.16平方米,操场塑胶场地面层清洗3876.81平方米,人造草坪地面重新填撒内填石英砂、环保橡胶颗粒等1560平方米,新建自行车棚1座,院区围墙重建232.24m,原有围墙粉刷184.09平方米,新装双向电动推拉大门1樘,室外给水、消防水改造、污水、雨水改造、采暖改造、电气改造等。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改造;新建建筑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材料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尾气,装修产生的装修废气。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 (略) 实现全封闭围护,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软质材料铺设。

③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 (略) 洒水,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材料切割、金属焊接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④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⑤施工现场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 (略) 平整,并压实。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⑥鼓励施工 (略) 、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雾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⑦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 (略) ;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运输 (略) 线要避 (略) 等环境敏感点,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

⑧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表面压实、遮盖等防尘措施,堆放超过八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当进行遮盖。

⑨高空作业施工中,施工层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者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⑩施工现场扬尘作业需避开学生上下学时段。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施工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期间,由于场地清洗、建筑安装等工程的实施而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沉淀池内沉淀后上层清水用于施工场地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主要含有COD、SS、氨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产生量少,就地泼洒抑尘。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②施工期间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有些施工必须在夜间进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与周围的居民进行协商,征求居民意见,取得他们的谅解,以免发生纠纷,并贴出施工时段通知,同时上报城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操作,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

③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通知》(环控[1997]066号)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④对于运送材料的汽车等随机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每辆运输车均需安装完整有效的排气消声器。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 (略) ,调度运输时间,行车噪声必须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略))要求。

⑤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声源的声功率级,从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采用人工打桩、气打桩、联络性鸣笛等施工方式。

⑥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较大,且往往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一般又在露天作业,应在高噪声源和需要保护的声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声屏障、隔声墙及简易棚等降噪设施。同时应提前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公告周边四邻及居民。

⑦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在施工现场所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与受噪声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⑧在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计划中,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应写在承包合同之中,以便监督。

⑨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⑩现场的加压泵、发电机、电锯、无齿锯、砂轮、空压机等固定噪声源均应设置在临时的设备间内,不可露天作业。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瓦砾碎砖、水泥残渣、废木材、废铁丝、钢筋,以及建材的包装箱、袋等。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①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尽量做到开采量与利用量的相对平衡,不能随意丢弃,造成水土流失。 (略) (略) 及综合 (略) 建设等。

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垃圾堆场集 (略) 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③生活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临时垃圾箱妥善安排收集,不能随意倾倒、抛弃、转移和扩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④项目施工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教育。 (略) 线运输,按规 (略) 置弃土和建筑垃圾,并不定期地检查落实计划情况。

⑤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采 (略) 理后方能继续施工。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有针对性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同时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营运期:

(1)废气:

①食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GOJEK油烟 (略) 理后,经屋顶专用排烟管道排放(DA001)。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

②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套低氮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热水器燃烧废气:经热水器自带的烟道收集后直接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锅炉废水、 (略) 理废水: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 (略) 理废水一起经 (略) 理后,由罐 (略) (略) 理厂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设备和风机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软水制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后回收。

②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统一交环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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