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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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批复

汉源县黎诚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请示》(汉黎诚文〔2024〕12号)收悉。按照会议议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配 (略) 工程,包括建设示范 (略) 8公里、标识标牌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二期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配套智慧农业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三期土壤准备工程,包括打造生态农业融合示范基地(略)亩及相关设施等,其中生态农园 5000 亩、科技农园 1500 亩、休闲农园5000 亩、农产品体验园 3500 亩,项目估算投资为(略)元。

汉源县黎诚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请示》(汉黎诚文〔2024〕12号)收悉。按照会议议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配 (略) 工程,包括建设示范 (略) 8公里、标识标牌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二期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配套智慧农业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三期土壤准备工程,包括打造生态农业融合示范基地(略)亩及相关设施等,其中生态农园 5000 亩、科技农园 1500 亩、休闲农园5000 亩、农产品体验园 3500 亩,项目估算投资为(略)元。

汉源县黎诚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请示》(汉黎诚文〔2024〕12号)收悉。按照会议议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配 (略) 工程,包括建设示范 (略) 8公里、标识标牌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二期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配套智慧农业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三期土壤准备工程,包括打造生态农业融合示范基地(略)亩及相关设施等,其中生态农园 5000 亩、科技农园 1500 亩、休闲农园5000 亩、农产品体验园 3500 亩,项目估算投资为(略)元。

汉源县黎诚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请示》(汉黎诚文〔2024〕12号)收悉。按照会议议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配 (略) 工程,包括建设示范 (略) 8公里、标识标牌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二期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配套智慧农业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三期土壤准备工程,包括打造生态农业融合示范基地(略)亩及相关设施等,其中生态农园 5000 亩、科技农园 1500 亩、休闲农园5000 亩、农产品体验园 3500 亩,项目估算投资为(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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